西安一泳池消毒剂超标 16名孩子游泳后中毒
2016/8/12 10:20:46
昨日,崔先生向华商报反映,7月28日他的孩子在一家游泳馆游泳后出现呕吐、发烧症状,同一个游泳培训班的部分孩子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住了9天院,而造成此事的原因可能是游泳池添加氯水剂量超标。
孩子游完泳后咳嗽,吃晚饭时吐了
崔先生的儿子小明(化名)今年6岁,暑假参加了一个游泳培训班,在位于西安西影路阳光小区内的开元新天地游泳馆定点训练。7月28日,小明和培训班的同学一起在游泳馆培训,时间大概从下午2点半持续到4点半,培训结束后小明回家。当天下午6时许,崔先生一家吃晚饭时发现小明突然呕吐起来,而且有发烧、咳嗽症状。
由于之前孩子一直好好的,崔先生便怀疑孩子突然生病是当天下午游泳导致的。于是,崔先生联系了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其他家长,其他三家也发现孩子出现类似状况。随后,四家人带着孩子一起赶到西京医院检查。经检查,四个孩子被诊断为消毒剂中毒。
西京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历病史上显示,6小时前游泳后咳嗽,呕吐一次,同去的4个孩子有类似症状。这样的病例共有4份,其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6岁。
事发后,小明在医院住了3天,而10岁的小军(化名)由于病情较重,直到8月6日才出院。
据说个别家长从游泳馆拿到了看病费用
崔先生称,事发后他联系游泳班的其他家长发现,游泳班很多孩子都出现了呕吐、咳嗽的情况。
崔先生出示的一张统计表格上显示,已有16名学员出现身体不适,其中一部分到医院进行了治疗。从处理结果上看,个别家长已从游泳馆方面拿到了看病的费用。除此之外,有部分家长还没有联系上。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游泳班的教练姚老师了解当天的情况,但姚老师称自己在外地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后便挂断电话,记者再拨打一直无人接听。
崔先生说,事发后,游泳馆负责人曾到医院陪同孩子看病,当时他承诺会负责孩子的医药费、家长的误工费等,但孩子出院后双方在协商相关赔偿时出现了分歧。崔先生说,游泳馆方面提出要孩子就医证明的原件,但他觉得原件是维权的有力证据,不想给对方,因此事情就拖了下来。
游泳馆负责人称已与大部分家长达成赔偿协议
昨日下午3时许,开元新天地游泳馆仍在正常营业,馆内有很多家长陪同孩子在游泳。家长张先生表示,来这个游泳馆游泳的儿童很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参加培训班的。
游泳馆负责人吴先生说,7月28日事情发生后,他已与大部分家长达成了赔偿协议,只剩下个别症状严重一些的孩子没有解决。由于游泳馆已购买了相关保险,赔偿的费用要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而崔先生等几位家长不愿意提供病历、治疗费用发票等原件,因此他无法给他们赔偿。
崔先生称,事发后游泳培训班的老师转告家长,此事是因为游泳馆方面消毒时操作不当造成的。
关于崔先生的这一说法,吴先生并没有正面承认或否认。他表示,事发当天游泳馆共接待了数百名孩子,出现问题的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否跟孩子体质有关他不好评论。而游泳池消毒使用的是氯水,游泳馆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随后,华商报记者询问事发当天有多少名孩子出现身体不适,以及事发后游泳馆方面有没有调查事情原因,吴先生表示这些不方便告诉记者,而崔先生与吴先生双方协商赔偿问题也不欢而散。
雁塔区卫生部门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接到举报的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也到开元新天地游泳馆检查。
华商报记者从雁塔区卫生监督所方面了解到,工作人员检测了该游泳馆的余氯量,当时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由于有儿童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监督所会找孩子家长和游泳馆负责人继续调查此事。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给游泳池水消毒的消毒剂选择应符合杀菌消毒能力强并有持续杀菌的功能、对水和环境无污染并且不改变池水水质、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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