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将实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2016/9/7 7:52:40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同一项检查不断重复做,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成倍的时间、体力、花费,有时还得冒着多次检查辐射量超标的危险,然而,检查结果最后还一样...
这种让人“窝火”的情况将在京津冀地区得到改善啦!(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
今天下午,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2016年10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132家医疗机构将对27项临床检验结果实施互认啦!
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项目名单附在文后),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132家医疗机构均为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医疗机构名单附在文后),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
这意味着京津冀地区的患者在试点期间,拿着在这132家医疗机构做检查的结果到其中任何一家医院就诊,接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介绍,“通过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实施,不仅仅会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这也会增强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提高医院诊疗对促进京津冀地区医疗协同发展、提高三地医疗同质化水平、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另外,根据试点情况,三地还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为京津冀地区患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释疑:
怎么在报告上识别京津冀地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27个检查项目?
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后,京津冀地区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检验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治疗质量,这三地27项互认的检验结果怎样保证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首先,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京津冀地区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专家委员会,确定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标准要求,并指导各地开展了人员培训、现场检查、室内质控数据网报、结果监控、盲样检测等工作。
经审核,满足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方才能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范围。(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
另外,首批试点的27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
同时,三地组织专家制定了《京津冀区域互认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试行)》和《京津冀地区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协作方案》,作为三地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和工作指南。
互认项目启动后,后续怎么进行监督落实?如果项目中有医院的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互认工作实施后,对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并且,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
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看看第一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27个项目都是什么?
一、生化项目(19项)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二、免疫项目(3项)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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