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办卡、订餐、约车……遇到消费纠纷消协是咱撑腰人!
2018/3/16 11:36:35
原标题:网购、办卡、订餐、约车……遇到消费纠纷消协是咱撑腰人!
□记者 王建芳
我省各级消协组织2017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627件,解决11319件,投诉解决率89.64%,涉案金额1919.5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3.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97件,加倍赔偿金额56.64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7598人次。
省消协梳理出一些具体典型维权案例予以公开发布,并再次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请找消费者协会帮忙维权!
案例一
商场买到盗版书加倍赔偿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3日,张先生在济源市丹尼斯商场购买一本名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全集经典版》图书,阅读时发现该书印刷质量粗糙,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查阅该书CIP数据核实后,张先生发现该书ISBN显示的是另外一本书,张先生怀疑该书涉嫌盗版,要求经销商予以退货并加倍赔偿。
接到投诉后,当地消协随即到该商场实地调查,发现该店书柜专区还有一本同样书籍。经过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查阅比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经销商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消协要求经销商退还消费者购书款29元,并加倍赔偿张先生500元,同时将剩余图书下架封存。
【案例评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案例二
网上订餐遭报复终解心结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27日,王女士到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反映于6月11日在美团网订了一份外卖餐,在餐品未送达时显示“已送达”,因此对该服务不满意,就给了差评。美团送餐员出于泄愤,把她的联系方式公布于某非法网站,致使其连续受到骚扰。经过6次联系美团售后,对方称已教育过该送餐员,但王女士受到的骚扰反而更多了。
开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将其反映的情况录入全国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电商直通车。随后,美团电商平台将调查结果反馈,称已对当事人作出了严肃的处理并罚款,同时向王女士深刻检讨并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七章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例三
办卡洗车店关门退还卡费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20日,消费者高先生向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三门峡正通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擅自停业,导致其办理的预付卡无法使用。此后,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关于该店的投诉,消费者纷纷要求该企业退还未消费金额。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于2月21日督促该公司对消费者投诉事宜积极处理。该公司于3月10日至16日进行会员退卡登记,并于18日开始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为600名会员退还洗车卡总余额5万余元。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案例四
商城买到假电池投诉有果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11日,席先生在京东商城ishop数码专营店花费80元购买一块华为电池,收到货后发现电池无法安装使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