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千亩、维权廿载:一座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之殇
2026/8/7 20:36:39
毁林千亩、维权廿载:一座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之殇
文 李思
一座曾被原国家林业局赞为“全国样本”的森林公园,二十余年间,伤痕累累。当高速、输气管、高压线相继穿园而过,当连片违建与豪华坟墓悄然侵蚀山林,当353次举报换来近乎沉默的回应——这片657.18公顷的绿肺,陷入了一场漫长的拉锯战。
2026年5月22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方——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将一份厚厚的实名举报材料,递交至正在广东开展督察的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材料正文和附件合计逾三百页,系统列出了园内违规侵占生态绿地、擅自破坏自然生态、未批先建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相关监管部门长期履职缺位等一系列问题。这座全国首家、也是迄今唯一的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正将二十余年的隐痛,摊开在最高规格的生态监督面前。
观音山公园航拍图
公园方统计,仅2024年以来,针对各类破坏行为的正式投诉已达86次。然而,用他们自己的话说,“绝大多数举报石沉大海,极少数有回复的,也多是‘已督促整改’‘不存在问题’的官样文章。”
一场始于生态理想的合作,如何演变成二十余载的控诉与挣扎?循着举报材料所附的大量文书、照片与信函,一条日渐清晰的生态破坏与维权困局轨迹,呈现在眼前。
一、一个“全国样本”的诞生与承诺
故事的开端,带着理想主义的色彩。
1999年11月30日,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与商人黄淦波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合同为期五十年,从2000年到2049年。在“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宗旨下,双方共同承诺:“对原始次生林、山泉、山岩、水库、各类树木、鸟类、历史遗迹严加保护,任何人不准破坏、损毁。”
彼时的观音山,是珠江三角洲难得保留的一片原生态山林,次生林茂密,溪泉潺潺。2002年,黄淦波注册成立开发公司,正式扛起了民营开发森林资源的担子。在随后的几年里,公园一步步完成了从地方性景区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跃升:2005年12月,原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07年,公园总体规划获广东省林业局批复;同年,原国家林业局专文肯定其为“全国的一个样本”;2009年,观音山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行政许可决定书
那时的观音山,被视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适度开发的典范。657.18公顷的绿色版图,承载着生态保育与休闲惠民的期待,是全中国的先进代表。
然而,几乎就在荣誉接踵而至的同时,争议也悄然而至。
二、三大工程,穿透山体的二十年争议
公园方在材料中,将大规模生态破坏的肇始,指向了三项相继穿越园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它们被形容为三把利刃,违法违规一次次切割着这片山林的完整与安宁。
(一)从莞高速:未批先建,施工前置的“合法”之辩
纠纷的起点,是2008年。当时,拟建设的从莞高速东莞清溪支线需要穿越公园范围,项目方向公园告知了穿越方案。公园方查阅记录后发现,彼时,这一项目竟尚未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启动。2009年8月初,镇、市两级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公园同意穿越方案,公园方始终不肯点头。而关键的环评批复,直到2009年8月17日才下发,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更是晚至2009年9月。国家林业局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更是到了2010年8月才出具。
“先要求同意,后补齐手续。”这种倒置的程序,为后续争议埋下伏笔。
更严重的问题出现在施工环节。隧道工程于2011年9月动工,但国土资源部的正式用地批复却迟迟未到,直到2012年才下发。这意味着,在长达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隧道掘进是在未取得完整用地审批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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