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2016/5/28 8:06:24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记者5月26日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未来,我省将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今后,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将由中央及我省按照5∶5比例分担,我省承担部分由省市县按照5∶2∶3比例分担。《方案》规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我省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奖补政策。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须向社会公布
今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将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须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发展改革、审计、监察等部门将齐抓共管,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评定、中小学收费、校舍维修改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今年起,我省将继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城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通过政策激励,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未来,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将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力度。《方案》要求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地要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要相互配合,继续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省政府还出台了这些政策
服务
我省探索家庭服务“淘宝模式”,提供“零中介”“保姆式”24小时服务
太原将成全省生活性服务业辐射核心
5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出台,我省预将太原打造成全省生活性服务业辐射核心。同时通过实施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探索家庭服务“淘宝模式”和“云服务”模式,提供“零中介”“保姆式”24小时不间断服务。
按照空间布局,我省将打造1个全省生活性服务业辐射核心:即把太原市打造成具有内生动力、能够辐射引领、示范带动全省的生活性服务业核心区。要充分利用客流、物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中心的优势,以物联网、“互联网+”为技术手段,以城市综合体等为主要业态,以物品和服务快速集散为主要功能,着力壮大规模、加快速度、提升质量,建立引领全省新兴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新标杆,建设国际网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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