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向省发改委投诉,答复来了!黄淦波:踢皮球,就想卡死民企
2023/9/5 11:34:46
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向省发改委投诉,答复来了
  黄淦波:踢皮球,就想卡死民企
    特约撰稿人 李海波
    日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告知书,对其7月23日向该委的投诉信,做出了书面回复。


      观音山森林公园建园初期门票仅为2元,后一直低价运营,自2006年执行45元门票价格以来一直艰难经营,而20多年来公园累计投入超10亿元,2010年成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后,门票还是被迫执行政府指导价未调价,这严重制约了观音山的发展。观音山虽多次要求提价或恢复自主定价,均被相关部门拒绝。
    在今年4月份北京召开的观音山公园问题专家论证会上,知名法学专家们对此认为:民营景区申请门票调节价的问题是民营企业的性质决定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有权利根据不同时期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及比较本行业其他地方的收费标准,依据《民法典》、《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申请确认正常的市场门票价格,政府指导价的收费许可证应当废除,应当更新为市场调节价的收费许可证,如果当地物价监督管理部门拒绝申请或对申请不予答复或不作为,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有关监督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


    依据法学专家们的意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于7月23日向广东省发改委提交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3年来遭遇东莞市职权部门、官员及黑恶势力长期违法侵害事件(部分)的有关说明》的材料,后面附有完整的国内知名专家《专家法律意见书》。
    令观音山公园没有想到的是,没有任何人来公司调查了解情况下省发改委在一个月后就给了他们书面回复,这个回复无法使观音山人满意。
    对此告知书的第一项答复“关于景区门票申请市场调节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 (网上公开可查》。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属地管理。”观音山公园董事长黄淦波表示极不满意:“部门踢皮球”,对于其申请门票按照市场调节价问题的答复,他认为“集体山林并不算公共资源,它只是村的集体财产,并不是国有财产,省、市发改局就想卡死民企!”观音山森林公园是石新村的集体山林,由黄淦波投资建成为世界有影响的4A级的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省发改委没有实际调查就妄下结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况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第二项就是“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作为省级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的主管部门,但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是有权予以纠正的,为何要将受委屈的民企投诉推诿掉呢?在目前的大环境下,省发改委依然墨守成规,不管民企的死活,与江苏等省的做法大相径庭。

    网络搜索4A景区门票收费标准?答复是不低于100。而观音山2010年成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后至今还是被迫按照政府2006年的定价收取。巨资投入和低价收入严重失调,这严重违背市场规则!更令人诧异的是,附近民营公园门票早在十多年前都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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