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法院法官朱珍珍、王海建、易菲菲涉嫌枉法裁判被实名举报
2024/3/26 11:39:11
东莞市第一法院法官朱珍珍、王海建、易菲菲涉嫌枉法裁判被实名举报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近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对东莞市第一法院法官朱珍珍、王海建、易菲菲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违纪违法行为向各级法院和人大进行了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信。送达单位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及林辉芳院长和纪检监察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陈小辉院长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张海波院长和纪检监察组、最高人民法院及张军院长和纪检监察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监督申请书 同日,观音山还向东莞市检察院提起了监督申请书,请求对第一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法官朱珍珍、王建海、易菲菲依法处分。 举报信认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朱珍珍、王建海、易菲菲,在办理我单位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诉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中,公然官官相护,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实为少见。从该案办理情况看,他们已经丧失公正之心,不能秉公办案,依法应受处分,且不宜继续任职法官。因此,举报人实名举报,恳请上述单位监督和责令法院对他们依法处分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他们的法官职务。 香港人竟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豪华别墅 还有农村宅基地证 在举报人经营管理的4A级景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里面,有香港人余兴、罗美兰夫妻和香港人潘宝燕及其四个子女名下的两处豪华私家别墅,每处占地三四亩、建筑面积二三千平,竟然还都办有农村宅基地证。
举报人调查发现,该两处别墅用地,是潘宝燕和余兴分别于1997年和2005年花了几十万港币从所有权人樟木头镇石新村(现改为社区)和他人手中非法购买取得,然后,通过隐瞒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事实,编造相关材料,违法办了农村宅基地证和规划许可证,其中潘宝燕及其四个子女一家5口办理了5本宅基地证,余兴、罗美兰夫妻办理了2本宅基地证。虽然当年的法律规定,回家乡定居的香港居民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但是,余兴、罗美兰夫妻与潘宝燕及其四个子女,都是香港居民,石新村也不是他们的家乡。所以,他们不可能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并且国家禁止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据此,举报人认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给他们办理宅基地证、樟木头镇城镇建设规划办公室给他们办理规划许可证,肯定是违法的。
举报人调查还发现,该两处别墅用地原是林地,办理宅基地证和规划许可证,没有依法取得林业部门的同意,也没有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该两处别墅还存在用地少批多占、建筑面积少批多建的违法问题。
其中潘宝燕及其四个子女等5人被批准的住宅用地面积合计是600平、建筑占地面积合计是600平,而实际上他们住宅用地面积近2000平、建筑占地面积上千平;规划许可的建设规模是一幢四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而实际建设规模是共6层、建筑面积3000多平。余兴名下被批准的住宅宗地面积为140平、建筑占地面积为42.8平、建筑总面积为128.5平,南面与罗美兰共墙。罗美兰名下的住宅用地被批准的住宅宗地面积为140平、建筑占地面积为103.9平、建筑总面积为311.8平。而实际上,余兴名下的楼房建筑占地面积多达100多平、建筑总面积有400多平;余兴名下的楼房和罗美兰名下的楼房中间有四五米宽的过道,两栋楼房并没有共用一堵墙:夫妻俩人的别墅合计占地面积近2000平、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四层超过了2000平。
樟木头镇城镇建设规划办公室违反宅基地证上的批准,2005年将余兴的建设规模许可变成1栋3层393平,将罗美兰的建设规模许可变成1栋3层共450平。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