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东莞市四部门回复依旧差强人意
2025/9/22 9:11:58
观音山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东莞市四部门回复依旧差强人意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日前,东莞观音山公园陆续收到了东莞市四部门对其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映情况后做出的答复,然而令观音山公园方不服的是:答复仍是人浮于事,敷衍塞责,甚至是颠倒黑白。没有真正的解决问题,只能更令人生气
中央第八巡视组到广东 观音山公园提交了情况反映
7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广东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东莞观音山公园公司据此于7月28日向巡视组并杨鑫组长提交了四份材料:《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举报材料(一)》反映了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在2024年10月15日公示撤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行为是违法行政、侵犯民营企业权利的典型案件等14个问题。
向巡视组反映的第二份材料是《关于请求东莞当地政府25年来打压报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政治监督的申请书》,反映了多起官员索要保护费和干股被拒后对公园进行20余起打击报复及东莞市官官相护致观音山公园遭遇枉法裁决等问题。
向巡视组反映的第三份材料是《关于东莞市林业局在五任局长的操纵下,二十多年来打击报复歧视民营企业违法撤销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的情况反映》指出东莞市林业局五任局长越权撤销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存在11个方面的问题。
向巡视组反映的第四份材料是《请求重新审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并进行政治监督的申请书》。
东莞市检察院:未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形
9月8日,东莞市检察院向观音山公园做出了《处理意见书》,对观音山提出的情形认为:针对你公司反映的上述事项,我院经调查后并未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形:1.未发现违法架设高压线路、违法搭建电线塔及电线塔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形:案涉四条高压线路最早形成时间是1992年,最晚形成时间是1997年,均早于你公司于1999年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中项目承包经营的时间。目前未发现安全隐患及导致观音山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形;
2.未发现毁林违建情形:一是观音山公园实际经营范围内目前共有私人住宅20栋,由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安排作为宅基地分配使用,于1998年之前已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二是未发现砍伐森林以种植果树的情形。根据林业部门实地勘察及调查,观音山公园及周边未发现大面积砍伐情况,未见明显水土流失痕迹。三是未发现存在毁林修建坟墓的情形。经调查,观音山公园内案涉8座坟墓均属于1997年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前形成的历史旧坟,在观音山公园被认定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前已经存在。东莞市民政局于2021年完成了坟墓深埋及复绿等工作。
3.未发现项目工程对森林资源造成重大隐患的情况。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工程、从莞高速公路工程等穿越观音山公园的基建项目手续完善,未发现项目工程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和安全隐患情况。
对此处理,观音山公园极不认可。1.架设在观音山公园里共7组高压线路20余座高压线铁塔。从2002年开始广东供电公司和东莞市供电局多次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毁林施工,其中5组是属于违法建设项目。东莞市检察院说的1997年之前建设的,是怎么调查的呢?看看广东省林业厅在2013年7月3日给广东电网公司文件号“粤林复函(2013)263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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