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原市长梅永红干预1.6亿矿权案,致使两家民营企业濒临破产
2019/9/23 11:45:02
济宁市原市长梅永红干预1.6亿矿权案
致使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难以维权
撰稿人 胡全山
济宁市原市长梅永红,2011年任职期间,在腐败分子张延金(受贿,判刑15年)、曹旭东(受贿,判刑12年)的诬告纵容下,竟然目无党纪国法,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行政干预司法,迫使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山东宏利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横加迫害,致使宏利达公司经营停止、一企业主胡全山债台高筑2亿多元、两家民营企业濒临破产。
当今,从中央到省委都对民营企业的发展高度关注,宏利达公司及胡全山虽多方奔走呼号,时至今日,冤案仍未得到解决。梅永红的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济宁市的营商环境,使很多外商对济宁市的投资环境望而却步。
案件背景及过程
民营企业依法取得探矿权
山东宏利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达公司)为了受让《梁山大营煤矿探矿权》,于2008年6月设立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股东扈长全(曾用名:胡全山)占股95%、杨长勇占股5%,扈长全任法定代表人。
宏利达公司成立之后,依法以合理对价受让了济宁亿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丰公司)的《梁山大营煤矿探矿权》(以下简称:大营探矿权),证号;T01120080901015698,支付了探矿权转让价款4178万元。
2010年5月,宏利达公司为了建设梁山大营煤矿,与新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淮北蓝宇洗精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扈长全、杨长勇分别将75%、5%的股权转让给了新光集团、蓝宇公司,新光集团总经理宋海涛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扈长全及蓝宇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宇等任董事。宏利达公司入驻矿区驻地,并于2010年6月、2011年3月先后增资3000万元、6000万元,注册资本金达到1.3亿元,开始征地、修路、架电、打井、打主副井检查孔,投资将近2800万元,采矿权申请同时也在进行中,山东省发改委已准备批准大营煤矿采矿权。
恶人告状,梅永红干预司法制造冤案
2011年6月,鲁泰煤业公司原总经理张延金、济宁市国资委原主任曹旭东到济宁市原市长梅永红那里告状,称大营探矿权原为鲁泰公司所有,系国有资产,两个多亿,大营探矿权变更为国有资产流失,梅永红被蒙蔽,不做调查研究,武断干预司法,指使济宁市检察院将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王金治、规划科科长张运备、总工程师赵新兵、鲁泰煤业公司原董事长王克理以滥用职权罪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将大营探矿权冻结。
案件背景:2004年9月14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鲁泰公司提出的申请,向该公司无偿颁发了“山东省梁山县大营地区煤炭普查”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号:3700000410999,并载明勘查面积43.32平方公里。鲁泰公司取得探矿权后,并没有任何资金投入,也没形成资产 ,它仍然只是国家的行政许可。
鲁泰煤业公司是国家批准的债转股企业,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4%,济宁矿业集团占46%。为加强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鲁泰公司股份制改造,股东双方研究后,济宁市政府于2004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并下发了济政纪字[2004]54号《专题会议纪要》决定:由鲁泰公司干部职工出资成立济宁亿丰投资公司,分别接收信达公司和济矿集团分别退出16.54%、 16.46%的国有股权,退出后的股权比例调整为:信达公司占37%、济矿集团占30%、亿丰公司占33%,根据《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鲁泰煤业有限公司干部职工共集资3350万元,以捆绑式的方式由28个自然人作为股东代表进入股东会,2004年10月济宁亿丰投资公司日正式设立,选举股东鲁泰公司董事长王克理同时兼任亿丰公司董事长,张延金未入股亿丰公司。后因鲁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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