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对长期无进展黑恶案件,依法采取异地用警等措施
2019/10/14 8:47:15
新京报讯(记者 王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越深入,遇到的艰难险阻越多。”10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上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
办案质量
加强办案力量的同时要在“准”字花力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近两年,郭声琨表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他表示,一些黑恶势力的潜藏越来越深,与“保护伞”的勾联越来越隐蔽,犯罪手法更具狡诈性,深挖彻查的难度增加。
随着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的案件数量增多,对起诉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专项斗争进入检验证据质量、考验司法能力的法律交锋阶段。”郭声琨说。
他强调,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性强、办案周期长,对于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能力要求高。这就要求在加强办案力量建设的同时,必须在“准”字上花力气,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使用法律条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重点案件
加大线索侦查力度 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
郭声琨表示,要进一步加大深挖整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实践证明,攻克一个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可以起到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我们要深入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
对举报指向明确的重点案件线索,郭声琨表示,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
此外,他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要推广一些地方涉黑案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侦办、涉恶案件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侦办的经验做法,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
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要组织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尽快把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联合调查
揭不开“盖子”的上级纪委监委要亲自过问
扫黑除恶下一阶段,要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郭声琨表示,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做到对“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郭声琨表示,要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查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提高办案质效。
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对没有打“伞”或打“伞”不彻底的,借鉴推广一些地方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确保一网打尽。
此外,对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但揭不开盖子的,郭声琨表示,上级党委和政府要重点关注,上级扫黑办要进行约谈,上级纪委监委要亲自过问,必要时全国扫黑办要挂牌督办,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
财产处置
既要彻查“黑财”,又要保护合法财产
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铲除,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郭声琨表示,要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意见》的要求,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破解“黑财”认定难题。
对于“黑财”查控难题,他表示,要推广公安部“打财断血”查控一体运行的模式,推动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建立由人民银行、证监、税务部门参与的查控平台,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针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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