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平: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制造的冤假错案何时得到纠正
2023/10/18 10:28:51
一案件三法官受贿落马,仍拒执行最高院裁决
陈秋平投资海南30年,23年走在上访打官司的路上
——再问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制造的冤假错案何时得到纠正
中央领导一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而在海南投资的民营企业家陈秋平却感受不到这样的公平正义。陈秋平系海南港中湖娱乐商城有限公司(简称港中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港中湖公司拥有一酒店名叫龙湖酒店,被不法承包商——酒店承包人洪劲松用计谋侵占了。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洪劲松退出龙湖大酒店,将酒店交还港中湖公司(含酒店所有财产及证照),但海南省高院在先后落马的张家慧、张明安、吴素琼的操作下,十多年不予执行。陈秋平向媒体泣诉呼吁,海南省高院对最高法的胜诉终审判决竟13年未与执行,只为包庇违法者继续违法。严重损害了最高院的权威,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给投资海南的民营企业造成毁灭性损失。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核查此案,予以公正处理。
平民陈秋平在海南经商30年,却有23年行走在上访打官司的路上,从当年的风华正茂走到了迟暮之年。他哀叹说,不知活着能不能看到海南省高院公正解决问题的那一天。他向媒体泣诉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事情本并不复杂。上世纪90年代中期,海南发展迅猛,陈秋平从广东来到海口投资房地产项目,先是成立了港中湖公司,后租用海口市港务局一处空地,自筹几千万元资金建筑了一幢八层楼酒店,命名为龙湖酒店,然后引进洪劲松装修,并将酒店以承包方式租给洪劲松经营,承包时间为1997年至2001年,承包费用7000万元。
陈秋平万没想到,他引狼入室了。洪劲松承包酒店后,既不交纳一分钱承包费,也不归还酒店,万般无奈之下,港中湖公司于2001年起诉洪劲松返还酒店,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一审、海口市中院二审判决洪劲松退出龙湖大酒店,将酒店交还给港中湖公司(含酒店所有财产及证照)。
海口市二审判决生效后,洪劲松心有不甘,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手段使海南省高院再审。再审时,洪劲松再次使用各种手段,海南高院驳回了港中湖公司诉讼请求。港中湖公司不服,继而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提审后,于2010年10月11日作出最终判决:判决洪劲松退出龙湖大酒店,将酒店交还给港中湖公司(含酒店所有财产及证照)。这个案子被编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参考与指导》(第一庭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典型案例专集,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的指导性案例。
2010年10月11日最高院终审判决:洪劲松归还龙湖大酒店影印件
承包酒店期间,在“高人”的指点下,洪劲松在承包酒店期间伙同其妻黄银娥成立了海南龙湖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龙湖酒店公司),利用承包酒店的便利条件,以龙湖酒店公司名义将龙湖酒店作价6720万元与海口市港务局成立海南集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集祥公司),后又以1000万元低价购买了港务局的股权。只用了移花接木小手段,承包的龙湖酒店变成了洪劲松夫妇的私有财产。
找到了靠山,洪劲松的翅膀硬了起来。海口中院二审判决生效后,执行期间,洪劲松不但不返还酒店,居然将龙湖酒店资产登记在集祥公司名下(应该查查集祥公司目的何在),阻碍法案原执行。在海口中院二审判决撤销龙湖酒店公司、该公司主体已不存在的情况下,洪劲松居然将龙湖酒店公司在集祥公司名下的股权转给了海南悦信集团公司(股东为洪劲松夫妇),还在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并将龙湖酒店更名为凯威大酒店,此时,洪劲松在集祥公司有力配合下,达到了完全侵占龙湖酒店的目的。
最高院判决生效后,港中湖公司向秀英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先后有张家慧、张明安、吴素琼等人公开或暗中操作至今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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