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十条”:重度污染耕地禁种食用农产品
2016/6/1 7:28:53
继2013年9月发布“大气十条”、2015年4月发布“水十条”后,国务院日前印发被称作“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这一行动计划,为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我国将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重度污染的耕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于建设用地则实施准入管理,自2017年起,各地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同时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1 2020年底前摸清污染详情
《行动计划》开宗明义指出:“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污染治理首先需要摸清底数,《行动计划》要求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
《行动计划》同时要求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为630万平方公里。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截至2014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50.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调查面积13.8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16.23亿亩。
总体上看,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
土壤污染监测方面,截至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已在全国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据了解,除环保部门外,开展土壤监测调查的部门还有农业、国土部门。
2 优先保护类耕地不得占用
为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行动计划》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同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重点监管行业是如何考虑的?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筛选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作为重点监管行业,主要考虑是,这些行业排放的污染物均为重点监管污染物,严重威胁土壤环境和人体健康。
对于安全利用类农用地,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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