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沙沟岔煤矿致穷三家人
2016/11/7 10:42:23
        霸道煤矿!竣工一年多不结算,
      陕西府谷县沙沟岔煤矿致穷三家人
                撰稿人 李堂平
      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是府谷县政府筹建的神府矿区地方开采总体规划中的大型国有骨干矿井,生产规模210万吨/年,矿区面积28.3908平方公里,属技改矿井。
    你想象不到,这个煤矿技改中,有个工程量才22万元,煤矿可以随意罚款50万元,不同意则威胁别干工程,而所干的工程即使签单了也不予认可,投入千万而拿不回工程款。因此三个来自不同省份的老板,因此工程被套牢,陷入被威胁与贫困中......
中标获得千万工程
    2013年8月30日,“府谷县沙沟岔煤矿资源整合南翼大巷开凿”工程公开开标后华煤集团中标,并于9月5日获得中标通知书。10月15日,发包方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和承包人华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承包范围: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翼大巷开凿设计图纸S1279II-110(1)-1~5,B78-122-041及B78-122-046,包括南翼运输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联络巷,永久避难硐室,置仓硐室,工作机头硐室检修通道等。工程内容包括煤、岩巷掘进,硐室掘砌,锚杆制安,金属网铺设,喷射混凝土,底板混凝土铺砌,掘砌水沟,水沟盖板制安,隔爆水棚制安,巷道粉刷等。
    约定本工程总日历天数为450天。即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工程合同总价为47557485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108171元)。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一套。开工前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批件,并将所有批件复印件提供给承包人。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为以下4种:1、设计变更和地质异常。2、工程量清单无描述的工作。3、现场签证。4、合同中已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执行已有综合单价;合同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开工前7日内一次付清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工程支付进度款报告一周内予以核实结算报告,按不高于结算报告核实的80%的数额支付。当工程价款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时,发包人不再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对于工程量的确认规定: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数量超过招标工程量的部分,经审核后在竣工时结算。
    合同约定,本工程所有工程款转入承包人指定银行账户,承包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
    该项工程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刘启文。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为煤矿副矿长、矿建工程负责人杨飞,职权为:现场总负责,代表建设单位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权,隐蔽工程验收权,现场签证权,参与中间部位验收、工程形象进度的审核以及安全管理监督等。项目经理为徐新斌。
一切矿方说了算,煤矿不按合同办事  投入千万成负翁
  三位投资人告诉撰稿人,合同签订后。发包方一直没有按照合同办事。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即组织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进场施工,因发包方没有发出开工指令,施工人员及机器设备一直处于待工状态,矿方工作人员仅安排做些施工前的零星增加工程,给承包方造成了严重损失,达2834574元。
  因为发包方的原因(2014年1月,新矿长王二飞上任),直到5月28日才收到发包方的开工报告于6月1日才开工。
    开工后,发包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进度款,而是由承包方项目部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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