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出狱后“二进宫” 系被执行死刑副省长爱将
2017/8/17 9:04:35
原标题:“二进宫”的官员们
最近,一名出狱11年的贪官,“二进宫”了。
今年7月底,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被安徽检察机关批捕。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此次因涉嫌受贿被逮捕的殷光立,16年前曾有因受贿而入狱的“前科”。
据公开资料,殷光立生于1962年,安徽滁州人,曾任安徽颍上县县长、阜南县委书记。2001年5月,其因在干部调配工作中收受下属现金、存折共133888元,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99年、2000年期间,时任阜南县委书记的殷光立“卖官鬻爵”,分别收受两名乡镇干部的现金和存折98888元、35000元,将两人“提拔重用”。
此前《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殷光立还是2004年被执行死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的“爱将”。他曾集全县之力在阜南县三塔镇建设“农民别墅群”,给当地带来的2000多万债务遗留数年。
2000年8月,中组部在阜阳市调查基层干部选拔使用情况时,有人检举了殷光立买官卖官的行径。2001年5月,殷光立因受贿罪获刑十年。
殷光立在入狱服刑5年后,又“出来”了。
据报道,他2006年办理了假释,后进入安徽省农垦集团下属企业,先后担任安徽龙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龙亢农场常务副场长、安徽农服副总经理等职。
走出监狱这几年,殷光立并不低调,时常在媒体上亮相。今年3月,他还接受当地党报采访,介绍家庭农场经营的经验。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贪官出狱后“二进宫”,殷光立并不是第一个。
今年4月,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杨吉华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一万元。
这名杨吉华,22年前就有过受贿入狱的前科。
早在1995年,杨吉华就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0年2月其被宁波中院裁定予以假释,2002年3月刑罚执行完毕。
出狱后没几年,杨吉华又当上了“领导”。
据判决书显示,2007年8月,杨吉华成为余姚市“某局副局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宁波某公司在拆迁补偿、土地安置、权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闻某所送现金10万元。
2009年上半年,他再次利用上述职务之便,为余姚市某设计院在土地安置、权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设计院负责人俞某所送现金2万元。
2009年7月,他调任余姚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为某物业公司在物业费结算、卫生绿化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春节前,他又以债务免除的形式收受陈某所送现金8.5万元。
2016年10月,杨吉华再次“东窗事发”,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大部分官员被查、被免后,即使再次启用,也会在其他领域复出工作。而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副段长顾百敏,因受贿被判刑后,却又在原单位里“再获重用”,当上了养护中心主任,并再次因受贿被判刑。
顾百敏
1998年至2005年,顾百敏担任北仑区公路段副段长,在2004年竣工的329国道重大交通工程建设中,北仑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原主任张和平因受贿被抓,顾百敏受贿情节也成为“案中案”被牵出。
当时被查出,顾百敏将很多公路段的工程交给商人邹某做,从中收取贿赂。2006年4月,其因受贿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判刑的顾百敏,是如何留任原单位,并再次担任要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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