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征求意见:警察带领下辅警可实施抓捕
2016/9/9 6:28:51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近日,深圳市法制办就《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变通,对辅警的职责做出规定,将目前必须由两名警察执行的部分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履职。此条例或将成为全国首部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草案送审稿由深圳市公安局起草,公众可在9月30日之前反馈意见。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收到了一些意见反馈,但尚未汇总。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还将会同起草部门整合研究意见并决定是否采纳,然后做出修改,在此基础上报市政府和人大审议。
警察现场带领辅警可实施抓捕
征求意见稿包括七章四十条,明确了辅警的职责和权利义务、招聘条件和程序、管理和监督、保障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将辅警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两类,勤务辅警的工作岗位包括治安巡逻、案件办理、监所管理和交通督导等;文职辅警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和行政助理等。
对于两类辅警的职责,征求意见稿都作出明确,勤务辅警可以在公安机关及其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包括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等。
勤务辅警的另一类职责则更值得注意。征求意见稿规定,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的现场带领下,可以履行以下六项职责: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警力不足 辅警作用需立法解决
在发布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同时,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同时公布了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记者获悉,这一说明同样是由深圳市公安局作出。
对于深圳就警务辅助人员立法的必要性,说明指出,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临聘人员约4万人,他们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警务辅助人员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严控机构编制、深圳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警务辅助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此外,研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也被列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
辅警管理制度的滞后引发各界关注。早在今年1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但意见全文尚未对外公布。
在深圳之前,苏州、无锡、大连和武汉等地都在辅警管理方面出台过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
焦点1
辅警是否分享了部分“执法权”?
专家:上位法未调整的情况下,地方尝试需慎重
说明显示,条例制定过程中参考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基本与上级有关意见、办法保持一致,“但本着先行先试的探索精神,在不涉及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作出了一些创新规定”,同时,“我市警力严重不足,而辅警职责权限有限,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这些创新的规定会不会与上位法冲突?其中提到的辅警能在警察带领下履行的职责是否分享了警察部分“执法权”?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志远曾参与起草苏州规范辅警的政府规章,他告诉新京报记者,深圳外地人口多,社会治理压力较大,明确辅警履行一定的职责要考虑这样的背景,基于此,可以将一些不太重要的、服务性的事项剥离出来由辅警行使。
但对于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带领下履职,包括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等规定则需要“慎重考虑”。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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