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被抢手机,男子被判刑罚
2018/9/4 7:59:06
法讯网讯(通讯员 焦罗)为贪图便宜,小陈以1500元的价格收购一部被抢夺的苹果4S手机。近日,小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安徽五河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3年5月10日,小陈在五河县新集镇其经营的手机店内,以150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抢夺的苹果4S手机一部。经价格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
案发后,涉案手机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最终,法院根据其非法收购赃物这一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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