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县法院销案并道歉、赔钱:莫名成借贷不还的“被告” 系庭长伪造案件
2021/1/7 9:34:47

原标题:原村支书莫名成借贷不还的“被告”? 案件系庭长伪造,法院已销案
  如果不是2020年9月初去银行贷款被拒,四川泸州古蔺县人何光举可能还不知道,早在2014年,自己名下就多出个民间借贷纠纷,而他是被告,成为被告的原因是:借钱不还。
    何光举说,自己一生清清白白,哪里会借钱不还,还闹上法庭?
    何光举联系到时任古蔺县双沙法庭庭长张瑞洪,根据何光举的转述,张瑞洪称确无此案,“当时是为了双沙的发展”。而案件的“原告”张飞龙也表示,自己未曾起诉何光举,案件系伪造,“张瑞洪说,当初是要一些名额。”
    在何光举向当地法院反映后,目前,古蔺县法院已将此案销案,但他认为,自己无缘无故进了黑名单,他希望,法院能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
    2020年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何光举处获悉,12月29日,法院相关负责人已当面向他致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两千余元。但对此处理情况,古蔺县法院不愿正面回应,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双沙镇 资料图 图据东方IC
怎么突然有了案底?
原村支书办房贷办不了
被告知因为“借贷不还成被告”
    何光举是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村民,之前,他在古蔺县买了房。2020年8月底,当他准备去当地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用于房屋装修时,办理贷款的人员在操作系统上查询后告知他:“你名下在2014年有两个案子,其中一个涉及借贷纠纷,你借钱没还成了被告……因为有案底,所以暂时不能给你办贷款。”
    这样的结果让他有些懵,于是他在办理贷款人员的电脑上拍下其中一个案件号:(2014)泸古法执保字第265号。

↑何光举拍下的案件号
    “借钱不还,还成了被告?我怎么不知道?”何光举说,从2003年至2015年,他都是双沙镇河屯村的村支书,目前在古蔺县某单位工作,一生清清白白,没有参与任何诉讼纠纷,这两个案件又是从何而来?
    后来,他凭身份证到古蔺县法院进行查询,才查到他名下在2014年确实有两个案件,分别是2014年5月,他作为村支书,为村内村民离婚案出庭作证;其次,就是同年他与张飞龙的民间借贷纠纷,他作为被告,借钱未还。
    何光举说,为村民出庭作证他知晓,“这个案子是真的。”但与张飞龙的民间借贷纠纷纯属子虚乌有。
    据何光举介绍,张飞龙是他认识的朋友,他当时打电话询问张飞龙,对方表示自己也很懵,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案件。
“原告”:为啥要造假案?
自称曾对数人放过贷
但和“被告”之间没有经济纠纷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向此案“原告”张飞龙进行求证。
    张飞龙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在成都工作,“两三个月前,何光举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起诉了他,喊他还钱。”张飞龙说,当时她觉得莫名其妙,“虽然认识何光举,但我们之间没有经济往来,更别说纠纷了。”
    在何光举说起此事时,张飞龙让他对双方的通话录了音。
    张飞龙说,自己以前住在双沙镇上,也曾放过贷,为此,她起诉了数个不按时还钱的人,“但这些案子都是我亲自去立的,不晓得这个案子怎么立的?条子(传票)都没收到过。”
    她说,当时她家与双沙法庭一墙之隔,当时的庭长张瑞洪是她的“幺爸”。出了这个事情后,她也打电话给张瑞洪,张庭长告诉她,“当初是要一些名额,所以才……但是不关你的事,也影响不到你,院里面晓得处理,给他结案、销案。”
    张飞龙说,自己原本也觉得如果销了案,对何光举产生不了太大影响,此事就算了,“但是何光举说要是你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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