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邮储行长陶礼明受审:为6项目违规贷款109亿
2016/2/18 10:18:57

随着鹤壁中院的公开开庭审理,历时两年多的原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一案也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10月29日,庭审首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出现在被告人席位上的陶礼明已显苍老,头发花白。在庭审过程中,现年61岁的陶礼明对大多数检方的指控和证据表示无异议,一些控辩双方询问和辩论环节他也要求尽量简化。
据悉,陶礼明于2012年6月7日被鹤壁市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同年12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12月19日被批捕。
被控制后,陶礼明主动交代了和邮储银行其他两名高管通过超发国债转出用于对外投资获利一事。和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原邮储银行代理托管部总经理兼中邮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春太和原邮储银行代理托管部副总经理孙丽娜。根据检方指控,陶礼明涉嫌共同受贿犯罪、个人受贿犯罪和挪用公款罪,李春太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孙丽娜涉嫌挪用公款罪。
检方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中表示,2000年至2004年期间,陶礼明与李春太商议后,由李春太安排孙丽娜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共计4.2亿元。三人将其中7次超发国债中的3.4亿多元以单位名义,陆续转出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向中邮储国债专户回款共计3.6亿多元,尚有4271.8万元未归还。
检方起诉方称,陶礼明利用邮储银行开展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融资”业务,在明知一些项目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批准办理融资业务,先后帮助江苏交通、宁沪高速、湖南高速、丹阳城投、仪征扬子、金坛建设等6家融资客户融资109.5亿元。“融资掮客”朱军等人获取了融资好处费7864万元,至案发前,陶礼明被指从融资客户分得好处费230万元。
此外,陶礼明还利用曾担任邮政储汇局局长和邮储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在邮储银行相关业务、人事安排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包括企业以及下属贿赂16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连续三日的庭审,仅结束了法庭调查阶段。很多情况仍须法庭调查后才能确定。
“融资掮客”的安排
正如陶礼明自己在庭审中说的那样,邮储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就是“存款多,贷款少,资金比较充裕”。这种情况下,寻找优质贷款客户既是陶礼明的职责所在,也为“融资掮客”提供了寻租空间。
根据检方指控,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融资“掮客”朱军、贾银高等人利用陶礼明、张志春的职权,先后为江苏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交通)及其子公司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沪高速)、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湖南高速)、江苏丹阳市城市建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丹阳城投)、江苏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仪征扬子)、江苏金坛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金坛建设)等六家融资客户共融资109.5万元。朱军以及其旗下的上海慧融投资有限公司共收取前述六家融资企业好处费7864万元。其中分给陶礼明230万元,张志春156万元,贾银高1598万元,朱军留得5879万元。
成立于2007年3月的邮储银行是一家最为年轻的大型商业银行。正如陶礼明自己在庭审中说的那样,邮储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就是“存款多,贷款少,资金比较充裕” 。在这种情况下,寻找优质贷款客户既是陶礼明的职责所在,也为“融资掮客”提供了寻租空间。
检方指控以及陶礼明等人的陈述均表明,陶礼明与上海商人朱军于2006年经邮政集团党群部原主任张志春介绍认识,此后两人关系逐渐密切。邮储银行由其前身邮政储汇局改制为商业银行的过程中,需要一些优质贷款的客户,而人脉颇广的朱军首先就给陶礼明推荐了大型城投企业江苏交通。
于是在朱军的安排下,陶礼明、张志春等人在北京会见了融资方江苏交通的负责人。涉案的其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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