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其中合肥成为安徽工资收入最高的城市,摆脱了前几年连续位居第二的局面。
全省私营单位 年平均工资37148元
据省统计局最新统计,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与2014年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
此外,2015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148元,与2014年的35268元相比,增加了1880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9%。可以看出,相比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整体要低了不少,而且增速也慢一些。
合肥登上榜首
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分地区看,2015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分别为63626元、58427元、56867元。
在2013年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工资前三名的排名都是淮南、合肥和马鞍山。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为604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倍;股份有限公司列第二位(为5707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4倍;外商投资单位列第三位(为5634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其他内资单位”(为41746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
电力等三行业居前列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169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8倍)、金融业(7730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912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5倍),这三大行业依旧最有钱。
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08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6%)、住宿和餐饮业(3362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802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3∶1,比2014年的2.84∶1有所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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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如何
计算出来的?
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专家指出,统计范围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工资数据涉及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且,这个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计算范围。“比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商业性保险等,还有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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