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2015年度全国收费公路“账单”。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44493.7亿元,相比2014年底38451.4亿元的债务余额,债务规模持续扩大。
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债务规模和收支缺口的持续扩大是当前发展阶段的客观体现,从还本付息能力看中国收费公路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收支缺口逐年扩大
债务余额持续增加、收支缺口逐年扩大确是不争的事实。
截至2015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44493.7亿元。其中,高速公路、二级公路、独立桥隧收入分别占总债务余额的93.2%、3.9%、1.1%和1.7%。
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年的亏损额达到3187.3亿元。与2010年至2014年(收支平衡结果依次为:32.5亿元、-323.3亿元、-565.7亿元、-660.5亿元和-1571.1)相比,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新增的债务余额主要是新通车收费公路建设投资中新举借的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本金,为养护工程、改扩建工程、运营管理等支出举借的新债。
就收支缺口规模扩大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有关方负责人称有两个原因。
一是建设任务重,债务增长速度快,还本付息的支出快速增长。2015年收费公路的还本付息支出为5749.8亿元,比2014年的4207.7亿元增加了1542.1亿元,增长26.8%。
“收费公路累计的总债务为44493.7亿元,按照5年以上贷款利率6%匡算,每年需要偿还的利息2670亿元、需要偿还本金近3000亿元,加在一起,每年仅还本付息的支出就超过5000亿元。”上述负责人称。
二是当前收费公路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公报显示,2015年新增的收费公路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仅占17.3%,非财政性资本金占14.1%,而银行贷款本金占了63.3%,其他债务占5.3%。通过借新债建设新的收费公路,债务规模就会在一定时期内扩大。
而因为国内高速公路还处在加快成网的集中建设阶段,单靠国家财政投入无法满足需求。
依然具备偿债能力
巨额负债加上经济长期“L型”的大环境,公路项目的偿债能力曾遭质疑。面对4万多亿的债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明确表示,风险整体可控,“国收费公路债务虽然比较大,但是阶段性的,从长远来看,风险可控。”
在短时间内大量兴建道路是债务增长的主要原因,但从数据来看,政府仍具备偿还能力。
“按照此前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简称规划),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正正处于加快联网的关键阶段,所以每年需要新增大量债务满足建设需求,收费公路债务规模越来越大是一种阶段性特征。”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规划明确,要在期限内建成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的、总计11.8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
最新的数据是,2010年到2015年,全国共新增高速公路4.34万公里,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37.1%,即近五分之二的高速公路是五年间新增的。
公报显示,2015年底的44493.7亿元债务余额与47668.8亿元累计举借的建设债务本金相比,净减少了3175.1亿元,即已经偿还了6.66%的债务本金,说明债务的有效偿还。
同时,2015年通行费收入4097.8亿元,在扣除必要的养护、运营、税费、其他支出后,剩下的不仅可以偿还当年的2251.9亿元利息,还可以偿还本310.7亿元,这说明收费公路整体上具备一定的还本付息能力,债务风险可控。
“从长远来看,收费公路的债务规模的增长并不是无限的。待大规模建设高峰过去,路网趋于稳定,每年增加的债务也会随之降低,通行费收入则会随着交通量的增长而增加,收费公路的偿债能力将不断增强,届时债务规模会逐步下降,收支趋于平衡,直至偿还全部债务。”负责人表示。
收费、收税长期并行
然而面对庞大的支出,公路项目的高额负债情况很难短时间得到解决,增加收入也成为减少亏损的主要手段。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种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资金来源于税收,另一种是由道路使用者负担,也就是所谓的“过路费。
交通部测算,公路建设需要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极高,现有的车购税大概只满足公路建设资金需求的15%,燃油税也只够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30%,剩下的建设与维护资金缺口仍然不小,需要先通过吸引企业社会投资和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然后再逐年向用路者收取车辆通行费,用来支付养护管理费用、偿还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本息。
“公路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保持我们国家公路建设养护的可持续,保障长期提供优质的通行服务,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有必要进一步突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表示。
从目前中国车辆购置税、燃油税和通行费的使用方向上看,车购税主要用于建设,燃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公路的养护,通行费收入除了偿还债务外,用于收费公路的养护和运营管理。
从国外发达国家对比情况来看,针对汽车的税收包括购置、保有、使用三个环节,很多国家除了车辆购置税、燃油税之外还有汽车轮胎税、汽车重量税等。
根据此前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理念,国内将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其中,非收费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由公共税收和一般预算负担,占公路网总里程的97%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建设和养护,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负担。
专家也预计,面对公路加快成网、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的发展阶段,国家专项税收和一般公共财政难以完全承担;因此,公路收费或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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