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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一官员公款购化妆品皮带送老板被处分

[日期:2016-06-12]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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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月11日电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多发易发期。近日,省纪委集中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了省委、省纪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其中2起典型案件昨日在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上被通报。

宜昌市长阳县政府驻汉办主任王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2月13日,为感谢宜昌某民营企业捐助,王芹安排汉办工作人员杨某和齐某购买价值9560元的化妆品,亲手送给该企业负责人刘某。2月25日,王芹购买价值2007元的皮带一条,送给刘某,并给其女儿500元红包。上述费用12067元,由王芹安排工作人员以办公用品、修车费、电脑维修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5张,经王芹签字后在财务列支,实际列支12533元。2016年3月23日,长阳县监察局给予王芹行政警告处分。

郧阳区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秦子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秦子胤在担任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2700元。2016年1月30日,郧阳区纪委给予秦子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陨阳区监察局给予秦子胤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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