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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原副市长被控受贿1665万 曾与谭力共事多年

[日期:2016-07-16]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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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原副市长被控受贿1665万 曾与谭力共事多年

四川省绵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

2016年7月13日,四川省绵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被控受贿案一审在广元市中级法院开庭。李炜被控在落马前的8年间,共计受贿1665万余元、黄金6.5公斤。

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06年到2014年间,李炜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先后收受16人所送财物,共计1665.809万元和黄金6.5公斤。其中,一家投资公司老总先后向李炜行贿的总金额达到835万。

据广元本地媒体报道,在法庭上,李炜对指控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部分受贿款属于人情往来,有的已退还行贿人或上缴廉政账户。在庭审最后陈述中,李炜称:“自己不懂法律,犯了罪,愿意服从法院判决。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从一个教师到后来的中级干部,但我辜负了党和政府的期望,在金钱面前没有站稳脚步,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反面教材,让更多国家干部引以为戒,不要作出违法乱纪的事。希望法庭对我轻判,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

检察机关也认为,李炜在组织调查期间,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系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炜被调查前,是绵阳市排名第一的副市长,仅次于当时的代市长刘超。其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包括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编制管理、国土资源、政务服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法制、行政效能建设、外事侨务、接待、保密、目标督查等工作。还有接待办、政府驻京办、绵阳市行政学院等单位。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 2015年4月10日,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53岁的李炜是四川自贡人。1984年从四川大学无线电系毕业后,近20年间都在自贡市贡井区工作。他曾先后担任共青团自贡市贡井区委副书记、贡井区委调研室主任、贡井区委宣传部部长。

1993年,30岁的李炜跻身自贡市贡井区委常委序列,历任贡井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他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修班学习,后又兼任过国家开发银行资产重组保全局局长助理。

2002年,李炜从自贡市贡井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上转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委书记。在这期间,被评为四川省首批优秀县(市、区)委书记。

2004年8月,李炜调任至绵阳,出任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后,先后担任了绵阳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宣传部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09年5月,他出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一直到落马。

公开报道显示,2004年8月,李炜从自贡调任绵阳4个月之后,2014年落马的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亦从当时的广安市市委书记任上调往绵阳,接替因酒驾肇事找人顶包落马的前绵阳市委书记黄学玖,出任绵阳市委书记。

2008年,谭力因在汶川地震救灾现场满脸笑容引发争议,被冠以“谭笑笑”之名。不过,谭力在地震中的表现还是得到了肯定,获评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而其时担任绵阳市委宣传部长的正是李炜。

2009年3月,谭力因抗震表现突出获交流提拔,出任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于2014年7月被调查,从海南省副省长位置上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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