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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官员伪造签名 套取建国前老党员补助

[日期:2016-07-27]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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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暨查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

其中,2007年至2014年,山东省莱阳市沐浴店镇原党委书记初晓华利用担任沐浴店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通过隐瞒信息并伪造签名、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已去世建国前老党员的生活补助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款共计27.4万元;在辖区工程建设、农业项目开发过程中,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贿赂共计28.9万元。

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初晓华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蒋万云介绍,2016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5%,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

蒋万云还介绍,目前,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且呈现出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的趋势。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惠民扶贫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涉及人数多。

比如,山东省诸城市皇华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37万余元案,贪污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涉及农户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

蒋万云分析,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极易诱发群体上访或缠访。

为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田中庆说,针对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发生的小官贪腐案件,山东省检察机关将深入查找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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