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基层法院陆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批中储粮系统处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其中,13名处级干部因向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杨宝兴行贿而被判犯行贿罪或单位行贿罪。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是央企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全国的23个分公司之一,是总公司派出机构,根据总公司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中央储备粮油和直属库。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截至发稿时,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涉及向杨宝兴行贿的刑事判决书共计16份。佳木斯基层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有14份,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和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各1份。
在上述判决书中,有15名行贿者是杨宝兴所在的中储粮系统下属,另外一行贿者是给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直属库做审计的公司项目负责人于某某。初步统计,仅就这16份判决书中提到向杨宝兴的行贿赃款就达196万人民币、8.8万美元和价值4万余人民币的金条两根。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3月19日发布消息称,2015年2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杨宝兴(正厅级)决定逮捕。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杨宝兴落马约一年半前,2013年7月,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的杨宝兴因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被撤销总经理职务。
是时,事故调查报告称,杨宝兴对林甸直属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被撤销总经理职务后,杨宝兴继续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直至案发落马。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还从上述公开的判决书中获悉,2015年1月18日,杨宝兴就被有关办案部门立案侦查。同一天,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综合人事处处长闫某某被有关办案部门从哈尔滨市带到佳木斯市接受调查。2015年8月26日,杨宝兴被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杨宝兴落马后,中储粮黑龙江系统有9名处级干部主动到办案机关投案自首,并向侦查机关供述了行贿杨宝兴的事实。不过,目前尚不清楚杨宝兴案是否开庭审理,对于其具体案情的全貌和涉案总金额有待进一步了解。
“关系密切人”
在杨宝兴被立案侦查前,与其关系密切、交情深厚的一名下属就已被有关部门控制。
2016年6月20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与杨宝兴“关系密切”的下属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出生于1956年的任某某,因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任某某的真实身份是中储粮黑龙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他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受贿、行贿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上述判决书显示,检察院指控任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的行为主要有两起。
2012年5月,任某某收受时任中储粮黑龙江虎林直属库主任孙政行贿款10万元人民币,此款是孙政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打给任某某的。之后,任某某利用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杨宝兴个人关系密切,影响孙政工作调动,使得孙政得以原地留任书记,不用交流到外地任职。
另外一起指控是,2013年9月,任某某收受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建三江直属库主任李某某价值人民币46593元欧米茄手表一块,为李某某工作调动游说杨宝兴,使得李某某调到中储粮黑龙江创业直属库任主任。
杨宝兴的一份证言称,任某某与其个人关系好,曾向其提过李某某工作调动的事情。
上述判决书还披露,任某某曾向杨宝兴行贿。
2012年3月的一天,在杨宝兴去白俄罗斯考察前,任某某在杨宝兴的办公室送给杨宝兴2万美元。同年9月,任某某被任命为中储粮黑龙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某某供述称,他想把女儿从收储公司调到分公司上班,同时也想去收储经销公司当总经理,退休前再回分公司,所以就在杨宝兴出国前给他送了2万美元。
在任某某被刑事拘留的同一天,即2015年1月7日,中储粮黑龙江勃利直属库的法定代表人韩某某(曾任勃利直属库主任)主动到佳木斯市办案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向杨宝兴行贿的事项。
韩某某的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中储粮勃利直属库法定代表人韩某某为感谢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杨宝兴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照顾,分5次送给杨宝兴现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20000元。
此外,韩某某还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仓储处原处长麻某某、人事处原处长闫某某分别行贿46.5万元和5万元。中储粮勃利直属库建设烘干塔时,麻某某曾为这个项目获得国家补贴的事情上给予了照顾;而闫某某则在中储粮勃利直属库职工涨工资的事情上对韩某某的工作给予了支持和照顾。
窝案发酵
这位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一把手交情深厚的任某某被带走调查后,中储粮黑龙江窝案就此开始发酵,不断有涉案人员被带走调查。
在韩某某投案11天后,2015年1月18日,杨宝兴被有关办案部门立案侦查。同一天,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综合人事处处长闫某某亦被有关办案部门从哈尔滨市带到佳木斯市接受调查。2015年3月4日,为不被交流到异地工作向任某某行贿的中储粮虎林直属库原书记孙政也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已公布的闫某某和孙政的判决书都显示,他们均有向杨宝兴行贿的指控。
闫某某的判决书亦显示,闫某某为了和上级领导杨宝兴处好关系,希望能在工作中得到杨宝兴的照顾,2011年10月,他到沈阳参加杨宝兴儿子的婚礼,用黄色牛皮纸信封装了2万元人民币,并在信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送给杨宝兴。2013年春节前,闫某某又在工作单位的电梯里送给杨宝兴两根金条,价值人民币40800元。
与此同时,孙政的判决书也显示,为了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调整干部时不被交流到异地工作,孙政先后于2011年、2012年春节前送给杨宝兴人民币共计40万元;2011年,又在杨宝兴儿子结婚时,送给杨宝兴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万元。2012年5月8日,杨宝兴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决策会议上提议孙政任虎林直属库书记;一个月后,2012年6月7日,孙政被任命为该库书记。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是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是一把手,负责企业全面工作。杨宝兴于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与孙政同一时间被有关部门调查的还有中储粮黑龙江大兴直属库副主任谭志华和牡丹江直属库副主任庞某某。他们各自的判决书显示,谭志华是2015年3月4日被侦查部门传唤到案的,而庞某某则是3月5日自动向检察机关投案的。
此外,谭志华和庞某某均被指控向杨宝兴行贿。
2013年春节前,时任大兴建库组副组长的谭志华为了自己职务晋升上得到杨宝兴的照顾,在哈尔滨市华旗饭店送给杨宝兴人民币2万元。之后,杨宝兴在谭志华的提拔上提供了帮助,2013年10月,谭志华被任命为中储粮黑龙江大兴直属库副主任。
2012年上半年,庞某某任中储粮牡丹江直属库副主任期间,为感谢杨宝兴对其的提拔,在杨宝兴的办公室送给杨宝兴人民币10万元。2013年10月,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杨宝兴应庞某某的请托,将庞某某在中储粮黑龙江虎林直属库工作的儿子调到中储粮黑龙江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作。而在庞某某儿子工作正式调动前,庞某某在杨宝兴办公室送给杨宝兴人民币10万元。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反腐风暴仍在继续。2015年7月10日,中储粮海伦直属库主任崔某某被检察机关在哈尔滨抓获。
崔某某的判决书显示,2011年10月至2012年春节前,崔某某在担任中储粮鸡西直属库副主任和担任中储粮海伦直属库主任期间,为感谢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杨宝兴对其的提拔,先后四次送给杨宝兴人民币40万元。
杨宝兴移送审查起诉后9人主动投案
2015年8月26日,落马7个多月后的杨宝兴被移送审查起诉。在杨宝兴移送审查起诉后一个月内,有多达9人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5年9月16日,中储粮油脂公司正处级干部牛某某,中储粮黑龙江宝清直属库副主任胡某某、骆某某,中储粮黑龙江浓江直属库副主任佟某某,中储粮黑龙江勃利直属库主任黄某某五人均同一天到佳木斯市有关检察院投案。上述五人各自的判决书显示,他们均有向杨宝兴行贿的指控,但最后他们都被判犯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中储粮油脂公司正处级干部牛某某向杨宝兴行贿人民币8万元;中储粮黑龙江宝清直属库副主任胡某某向杨宝兴行贿人民币10万元和一张存有4万元人民币的龙江银行卡(后被杨宝兴退回);中储粮黑龙江宝清直属库副主任骆某某向杨宝兴行贿人民币10万元;中储粮黑龙江浓江直属库副主任佟某某为了感谢杨宝兴将其从创业直属库主任助理提拔为浓江直属库副主任,送给杨宝兴人民币10万元;2011年至2013年,中储粮黑龙江勃利直属库主任黄某某为了在工作中得到杨宝兴的关照和提拔,在每年春节前,三年共计送给杨宝兴人民币9万元。黄某某于2011年至2013年11月,担任中储粮黑龙江鸡西直属库副主任,2013年11月,黄某某被提拔为中储粮黑龙江勃利直属库主任。
2015年9月17日,中储粮黑龙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储粮黑龙江浓江直属库副主任贾某乙和中储粮黑龙江通河直属库主任贾某某也主动检察机关投案。
贾某乙的判决书显示,贾某乙为了和杨宝兴处好关系,日后在工作上得到杨宝兴的照顾,借杨宝兴儿子结婚之际,于2011年10月,到杨宝兴办公室送给杨宝兴8000美元。
贾某某的判决书亦显示,2011年间,贾某某为了和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杨宝兴处好关系,在工作上得到上级领导杨宝兴的照顾,借杨宝兴儿子结婚和过春节的机会,分别在沈阳市一广场和杨宝兴办公室,两次送给杨宝兴人民币共计5万元。
2015年9月18日,给中储粮黑龙江直属库做审计工作的公司项目负责人于某某也主动投案。
于某某的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于某某任某某公司项目负责人期间,为了承揽某公司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先后四次共送给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杨宝兴人民币15万元和美金2万元。
于某某判决书中的于某某供述称,其与杨宝兴是在工作中认识的,项目部于2007年起就开始做中储粮黑龙江直属库的审计工作,当时想与杨宝兴处好关系,延续某公司的审计工作,因为做此项目的公司不止我们一家,想多争取一些项目,多赚取审计费。
此外,杨宝兴亦证实,“老于是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他希望能继续负责项目审计,赚取审计费用,我有向总公司建议权,条件符合总公司就会同意”。
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16份判决书显示,在这16份判决书中最晚向检察机关投案的是中储粮一位已经退休的正处级干部毕某某,他曾先后担任过中储粮黑龙江哈尔滨直属库副主任和哈尔滨直属库党委书记。
毕某某的判决书显示,其是2015年9月22日主动到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2011年10月,毕某某为了和时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杨宝兴处好关系,借杨宝兴儿子结婚之际,在沈阳的婚礼现场送给杨宝兴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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