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长沙市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处获悉,曾任长沙开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耿明生已被调查,澎湃新闻发现,耿明生的名字也从开福区法院官网的“领导名单”中消失。
澎湃新闻曾于7月14日报道耿明生被PS艳照敲诈后汇款52万一事,当天,耿明生即对澎湃新闻称,“现在组织上已准备对我调查。我接受组织的调查,如果我真的有问题,我接受相应处罚。”
长沙市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因此前媒体报道耿明生被PS艳照敲诈后汇款52万,决定对耿明生展开调查,目前仍在调查过程中,处分决定还没出来,其他细节暂时不便透露。
澎湃新闻尝试联系耿明生,其听闻来意后称“有事”便挂掉电话。
耿明生被PS艳照敲诈一案发生于2013年。该案嫌疑人归案后,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裁判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
澎湃新闻通过权威渠道获得了该案完整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3年7月,长沙开福区法院院长耿明生收到敲诈信件后,“为不影响个人名誉”,被迫于7月19日、21日、23日、25日先后四次共计向指定账户汇入52万元。
对于为何多次汇入52万元,7月14日,耿明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收到PS艳照敲诈信之后,认为不打钱不太好立案,属于犯罪未遂,即便抓了以后处罚也一般。“后来我还是觉得,你不冒这个风险的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就打钱了。”
耿明生还称,汇入的款项是母亲的钱,“我们条件还可以,钱不会找别人借的”,且内蒙古警方破案之后,耿明生收到退还的52万元,并送了一面锦旗给内蒙古的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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