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和西班牙采取的政策则是“选择退出”,你必须明确拒绝,否则就等于你同意死后捐献器官。
欧盟成员国中大约一半的国家,包括荷兰、德国和瑞典等,对捐献器官采取的政策都是“选择参加”,也就是说,如果你希望死后捐献器官,就明确表示出来。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像比利时和西班牙采取的政策则是“选择退出”,你必须明确拒绝,否则就等于你同意死后捐献器官。在比利时这样长期推行“选择退出”政策的国家里,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不用等很长时间。
西班牙:不反对就代表同意捐
在器官捐献领域,西班牙是当之无愧的领跑者,捐献率全球第一。西班牙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被媒体称为“全世界最激进的”,这也是西班牙成为全世界捐献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以及器官走私现象较少的重要原因。
根据西班牙器官捐献法的规定,在西班牙,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公民本人在生前表达了相反的意愿,这种意愿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表达。
理论上讲,如果死者生前通过遗嘱表示愿意进行器官捐献,而家人表示反对的话,家人的决定将被视为无效,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器官捐献手术。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机构一般会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最终获得他们的理解。而且如果家人不愿意死者的遗体受到损害的话,完全可以称死者生前表达了不愿意进行器官捐献的意愿。 在西班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器官捐献,最主要的是申请器官捐献卡以及提前到自愿捐献组织登记处登记。申请器官捐献卡意味着该公民愿意在自己死后免费捐献器官或者相关组织,但如果该公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可以取消自己的器官捐献卡。
德国:法律缺陷造成捐献不足
德国于 1997 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本意是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现在来看这个目标并未实现,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医疗系统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献数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近年的实践看,是否具有捐献证书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有55%的医院没有按规定将持有捐献证书的潜在捐献者的情况及时转达给器官捐献中心,因为这些医院担心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能得到足够补偿以及怕麻烦。
在德国,为了给1.2万身患绝症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带来更多生机,政府近年通过一项新的器官捐赠法。法律规定,所有医疗保险机构每年要定期对投保人进行书面询问——“是否愿意在去世后捐赠器官”,医疗保险机构还将向16岁以上的公民派发有关信息并向他们提供捐献卡,公民是否回答询问依然是自愿的。
法规通过后,每家医院还将设立专人负责器官捐赠事宜。为倡导器官移植,德国把每年6月的第一个周六设为器官捐赠日,在这天,德国器官捐赠基金、联邦卫生宣传教育中心以及许多协会都会利用分发宣传手册、免费咨询等渠道提高居民的捐赠意识。
德国一项调查显示,74%的德国人赞同捐赠器官,但真正持有捐献卡的人只有25%。不愿持卡的原因很多,有的人认为,死后某一个器官在他人身体里继续存活是件很可怕的事;还有不少人担心,由于随身携带器官捐赠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会被人过早地确认为死亡等。专家认为,因为许多人不愿意考虑死亡问题,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不写遗嘱,也不声明死后是否愿意捐器官。
据上海市红十字会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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