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日前在昆明对全省12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要求企业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
今年8月以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派出3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所有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包括医疗垃圾焚烧及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和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共涉及垃圾焚烧发电企业13家(其中1家只焚烧不发电)。
通报指出,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各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此次约谈会议前,云南省环保厅已对两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分别处以90万元和60万元的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他5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将在约谈会后启动处罚程序。
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将适时在全省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后督察,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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