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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然气用气合同征意见:用户可要求付费检查

[日期:2016-10-25]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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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卫张宁)从昨天起,《北京市居民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在“首都之窗”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明年初合同将在全市推广。根据合同内容,燃气供应企业必须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同时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为方便用户购气,银行ATM自助购气服务将有望增加。

  据市城管委燃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本市的燃气供应企业和居民用户关于燃气使用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口头告知,缺乏明文约定。“很多人甚至都不清楚自家燃气灶具、设备的使用年限,这次在合同中都会列出来。”这位负责人表示,合同中将详细记录居民用气情况,包括用气地点、房屋用途等。

  针对此前曾出现的一些燃气事故引发赔偿纠纷现象,示范文本也做了规定。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由供气企业负责维护、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表后管道等设施维护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的隐患时,可随时向燃气供应企业报修;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燃气泄漏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因计划检修、更换设施等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8小时在用户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公示。

  文本还提出,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免费的周期性安全巡检,用户也可以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市燃气集团销售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集团大概是12至18个月免费上门检查一次,如果用户提出要求可以进行付费上门检查。“2006年开始按10元/次上门检查,这个合同预计明年初开始推广使用,估计价格是在20元/次左右。”

  目前,燃气集团的用户超过560万户,占全市的93%,之前用户购气主要通过银行窗口或自助服务机,考虑到银行营业时间,目前燃气集团正在全市建立社区购气自助服务站点,已开通了38个。同时,燃气集团也在和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进行沟通,增加ATM自助购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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