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6年1月,自贡市富顺县人李某谎称能代买社保,先后收取100余人办理费共计910余万元。期间,李某为隐瞒其诈骗行为,不仅给每位办理对象办理了一张银行卡,还每月准时向卡内存入相应的“养老金”。直至今年1月底,受骗人尹某到银行查询后发现,其“养老金”来源竟然是个人转账,这才戳穿了李某涉嫌诈骗的违法行为。
15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据检察机关查证,李某非法占有所得绝大部分用于炒股、炒期货,他在刑拘期间还曾提及,如果获得自由,他相信能把炒股、炒期货亏损的钱再赚回来。
撒谎:
能拿名额买社保
100余人受骗
尹某是富顺人,现年60多岁,此前一直没有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去年10月,尹某从同乡王某处得知,可以找关系拿名额,只要交了钱就能办理超龄社保。为了“老有所养”,尹某用多年积蓄7万余元,通过王某介绍,在李某的帮助下办理了超龄社保。
尹某称,交钱的时候心里还是很忐忑,不知究竟能不能办下来。但很快,在今年1月,尹某顺利收到了“养老金卡”,并于1月底在银行取得了第一笔“养老金”800余元。
这个“养老金”到底是不是真的养老金?带着质疑,尹某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了查询资金来源的要求。结果一出,尹某惊呆了——他所收到的养老金并非来自人社部门,而是来自一个姓李的私人账户。再经人社部门核实,人社部门的系统内根本没有尹某参保信息。尹某发觉上当受骗,当即报警。
后经富顺警方侦查发现,帮助尹某办理社保的人,是63岁的李某,李某是当地一企业的退休职工,退休前曾任领导岗位,主要负责职工的社保办理工作。从2014年至今年1月,李某以能在县社保局拿到名额为普通适龄人群购买养老保险、超龄保险的名义,按照人均8万~9万元的价格,陆续收取了100余人的“养老金”办理费,共计910余万元。
据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李某谎称代办的社保系超龄保险,很多群众并不清楚,国家此前确有放宽政策,允许适龄人群购买超龄保险,但2014年以后,该项业务就冻结了,根本无法办理。李某正是借助一些群众对国家政策不熟悉的弱点,编造了一个“走后门买社保”的谎言。
圆谎:
每月准时转入“养老金”
并随国家调整额度变动
前后骗了100多人,为何这么久未被发现?检察机关介绍,李某每办成一笔业务,都会给办理对象办一张银行卡,并每月准时向卡内转入相应的“养老金”,这个工作他做得非常仔细,从没有遗漏过一笔。
凭借自己对养老保险业务的熟悉,李某根据办理对象的具体情况,收取的费用各不相同,平均在8万余元。办理前,李某告知受骗人,这笔钱除了应缴纳的保险费,还有一部分代办费。但实际上,所有的钱均被李某非法占有。
当然,收了办理费后的李某,并不能在人社部门拿到“名额”,那怎么掩盖谎言呢?李某是这样干的:在收钱后的两至三个月内,会以对方的名义办理一张银行卡,作为“养老金卡”交给对方。然后,在次月下旬,即国家养老金到账日期,给办理对象的银行卡里转入相应的养老金。每到国家调整养老金额度的时候,李某甚至还会参照调整的公开数据,在既定的日期内,按照调整后的额度给办理对象转入养老金。
“如果不去查证资金来源,很多人会误认为,这就是养老金。”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受骗者主要为富顺本地人,且都是通过亲戚朋友相互介绍而来。2014年至今年1月期间,李某一直对外谎称“能拿名额办社保”,没有一个人知晓其中真相。
资金去向:
绝大部分用于炒股、炒期货
经检察机关查证,李某所骗资金,除了部分用于发放“养老金”外,绝大部分用于炒股票、炒期货。李某在接受讯问时称,他只要赚了钱,便可以保证一直将“养老金”支付下去,不会被发觉。不过目前,李某的股票和期货账户,基本亏损殆尽。
案发后,李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今年3月,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陈玉萍 陈梅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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