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宣网讯(通讯员 廖涵)近期,贵州兴义市一男子张某为50元好处费给吸毒人员熊某代购毒品被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吸毒人员熊某联系张某帮忙找200元毒品并许诺50元好处费。张某拿到毒品后约熊某在一火锅店门口交易,二人见面后张某将2包毒品嫌疑物(后鉴定均含有海洛因成分)递给熊某,熊某接过毒品并拿245元给张某,二人刚交易结束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当场从熊某身上缴获张某帮其代购的2包毒品。经称量,2包毒品总净重不到2克。
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毒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赚钱道路千万条,合法劳动第一条,学法、知法、守法、尊法,通过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挣钱,才是应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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