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全文

[日期:2021-10-21] 来源:www.zfxw.com.cn-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原标题:《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全文

  关于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已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9日

   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厅局级及直属单位四级职员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禁业范围,按照中央关于规范中央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方检察机关厅局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禁业范围,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省区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和检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不得在其任职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四、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其依法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

  六、检察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他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或者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七、本清单中所称“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指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Jiancha/2021-10/10797.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检察人员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