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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6月4日讯 (YMG记者 徐峰) 单列计划、单独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自今年启动。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确定我省启动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省内13所高职院校面向招生,烟台职业学院在列。录取时将单设院校代码,单设志愿,单独划线。
通知中确定了13所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院校,分别是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
在招生上将鼓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将订单式培养专业纳入招生专业范围。同时,根据教育部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原则要求,招生计划依据各高校经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各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的2%。2016年,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其中,烟台本地的烟台职业学院招收100人,春考生招30人、夏考生招70人。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那么,什么样的考生符合报名标准?通知中明确,同时具备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在进入录取阶段后,“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院校代码,单设志愿,单独划线。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志愿。届时,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先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但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录取。需要注意的是,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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