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因在教学楼门口卖废品,商河实验中学初二学生小宋摔倒后被划伤胳膊,事发至今已半个月,学校与家长仍未就事情的后续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14岁男生校内卖废品摔伤
6月21日上午,小宋的母亲马女士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急忙赶到商河县第一人民医院。马女士回忆,当时孩子正在班主任老师的陪同下进行治疗。据医生讲,小宋的伤口较深,需要至少12天才能拆线。
马女士了解到,当天上午9:00左右课间时间,教学楼门口来了一辆收废品的三轮车,小宋拿着班里同学们积攒起来的矿泉水瓶等去卖,不慎被废品袋子绊倒摔在三轮车上,被一个破旧电蝇拍的金属丝扎进胳膊,划出两道口子。
马女士当即赶到学校,发现那辆电动三轮车仍在,一旁堆了好多没来得及运走的废品,但收废品的人却没在现场。因孩子治疗所需单据在自己手里,马女士未过多停留就赶回医院。孩子缝合完毕后她再次回到学校,三轮车已经走了,学校相关负责人也都已下班。
学校:“要么起诉,要么放弃”
第二天,马女士再度来到学校,见到了政教处一位李姓主任。马女士称,该李姓主任承认在这件事上学校有责任,但“不知道责任究竟多大”,建议她去起诉学校,由法院判定。6月28日下午,她再次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在与相关人员通话后告诉她,学校方面已做好了应诉的准备。考虑到孩子还要在该校上学,家长非常不愿与学校对簿公堂,但班主任老师说,如果不起诉,就相当于自动放弃。
马女士称,孩子缝合加上后期输液,医药费花了1000多元。至今,除了班主任老师打过两次电话,顺便问了孩子的情况,学校方面从未就此事联系过家长。而班主任老师反倒向她索要当初垫付的400多元医药费,称垫付是其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而此前与政教处李姓主任沟通时,面对“学校不管”的质疑,李姓主任称,班主任老师将孩子及时送医的做法,代表的就是校方的行为。
有无责任需由司法部门界定校方
7月6日,商河实验中学一位张(音)姓校长对记者称,学生卖废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集体积攒的,另一种是个人勤工俭学捡来的,据政教处汇报的情况,小宋的情况属于后者。该学生受伤后,班主任老师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来政教处与家长商谈此事,家长要求学校承担医药费,而医药费已由班主任老师垫付。学生有意外伤害险,家长也不提供相关票据。受财政政策所限,学校无法从经费中支出医药费。
此外,对于学校在该事中有没有责任的问题,该负责人未正面回答,只是称“可以找司法部门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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