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领导一起为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揭牌(资料图)。从今年1月4日起,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受理广州市行政案件。
新快报记者 周雯通讯员 任宣
广铁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近5个月,公布相关数据
新行政诉讼法于去年5月1日开始施行,广东作为司法改革试点由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这一系列的改革能否为“民告官”真正打通关卡?“告官不见官”的问题是否缓解?
昨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率执法检查组赴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白云办公区立案大厅、法庭及法官办案工作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并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广铁两级法院首度公布自今年1月4日正式受理行政案件以来的数据。数据显示,在广铁中院审理的行政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的仅占10.66%。
【数据篇】
广铁法院共受理2212件行政案
自今年1月4日起,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受理广州市行政案件。昨日,广铁法院向罗娟和执法检查组汇报情况时透露,截至目前,广铁中院和广铁第一法院共立行政案件2212件。新快报记者计算发现,平均每个月立案约450件;以工作日计算,单日立案数超过20件。其中,广铁中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18件,二审行政案件486件。广铁第一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08件。
广铁第一法院自1月27日开始审理首案,广铁中院于2月25日开始审理首案。目前,两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651件,审结非诉案件1849件。其中,广铁中院审结行政诉讼案236件,广铁第一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415件。
新快报记者从广铁法院了解到,相比以往,集中管辖后,广铁中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数量超过去年广州中院同期13.98%,基层法院受理数量增幅为1.29%。
这么多案件,审理的结果如何?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铁中院行政诉讼案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0.66%,和解、撤诉率为4%;基层法院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37%,和解、撤诉率为15.6%。广铁中院院长田凤云在汇报时表示,广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案件上诉率大幅度下降,广铁中院上诉率为48.65%,广铁基层法院上诉率为6.27%。
两级法院行政庭法官共有35名
广铁两级法院还透露了外界较为关注的人员配备情况,其中,广铁中院行政庭目前配备了13名法官、4个合议庭,广铁第一法院配置了3个行政庭共22名法官。不过,田凤云透露,人员配备仍然紧张,案件受理和审理量逐渐增大,所需人才仍未配齐。
田凤云认为,由于广州市当前大量行政案件集中于涉民生领域,特别是土地征收、拆迁等案件,复杂程度高、矛盾尖锐、牵涉面广,极易形成群体诉讼,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较大,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具有很大的挑战,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问题篇】
行政机关负责人辩不过律师不愿出庭
“广铁中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件,占比为1.46%。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低?”在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嵩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低一事表示不解。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受到公众关注的一点,就是打通了“告官不见官”的关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而从广铁中院的数据看,真正出庭应诉的“负责人”并不多。田凤云在汇报时总结称,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看,较高层级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偏低,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
对此,广铁中院副院长肖志雄解释称,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仅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还没有常态化,“我们希望有更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但这并不是我们能解决的,希望大家一起关注”。他认为,行政诉讼的一方常由律师来代理,多数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法庭上与律师辩论常处于劣势,因此很多负责人不愿意出庭。
法院办公大楼没有电梯和无障碍设施
广铁两级法院在白云山上,距市区有一定距离,市民要找到它们并不容易。而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残联理事长张永安看来,广铁两级法院的地理位置不是唯一的问题,办公楼本身就问题多多。
“从大门进来就有几级阶梯,没有任何无障碍通道,楼层里面没有电梯。还好,我拄着拐杖走得动,爬到3楼没有问题。”张永安说。
新快报记者从广铁两级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的办公楼均为租用,在租用场所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由于资金不足,改造的投入力度有限。去年,广铁两级法院审判大楼的选址问题在广州市规委会上一改再改,连续三次在规委会上讨论。去年8月,广铁两级法院审判大楼选址终于敲定,由最初选址的广州东站,最终确定为广州南站。至于何时完工,田凤云回应称至少需要2年,而这已经是乐观估计。
对于租用办公楼设施不足的问题,徐嵩也提出,要在这里办公,应当照顾到行动不便者,电梯不能少。
铁路运输法院 管辖改革试点事件簿
●2014年10月16日经中央政法委同意,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铁路法院管辖改革工作的通知》,确定广东等七省(市)在全国先期开展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改革试点。
●2015年2月14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的改革方案。
●2015年3月18日改革方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关于“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的规定为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015年12月25日广东省启动包括两级行政区域、两个司法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试点。
●2016年1月4日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正式受理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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