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书
4月下旬,陕西省旬阳县女子郭昌霞的银行卡突然被河北保定清苑区法院扣划走11.5万元钱,原因是一起发生在保定清苑的经济纠纷。但郭昌霞称自己从未到过河北,也从未和任何人有过经济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5月29日凌晨,河北保定清苑区法院发布官方微博承认扣错,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银行卡突然被划走十余万元钱
今年4月20日,陕西旬阳县居民郭昌霞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短信称她的银行卡被扣划了11.5万元。郭昌霞随后向当地警方报警,经民警调查后确认,河北保定清苑区法院有法官到旬阳县执行过案件,钱确实是被保定清苑区法院扣划走的。
在清苑区法院给银行出具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上写着,根据“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郭昌霞在期限内未执行”,所以将郭昌霞名下的存款,扣划到清苑区法院执行局的账号上。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是保定清苑区的一家模板公司,被执行人分别是隆贤玖、郭昌霞、郭伟,三人是直系亲属关系,住址都是保定的一个楼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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