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郭昌霞的结婚证
裁定书上的“郭昌霞”另有其人
这让郭昌霞很是纳闷,自己从来都没有去过河北,也没有和任何人有过经济纠纷,怎么就卷入到这样一起案件中呢?而且,裁定书上的这个郭昌霞,是1971年8月16日出生,除此之外,哪儿的人、身份证号等信息都没有。“(裁定书)写的郭昌霞是1971年(出生),而我是1969年出生,她的丈夫叫隆贤玖,而我的丈夫姓邓,家庭成员也不一样,他的儿子叫郭伟,我的儿子姓邓,所以我说他扣错了。”
随后,郭昌霞夫妇与来到旬阳县执行裁定的法官联系,在法官的要求下,他们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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