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近日,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网络表演市场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直播企业的井喷式增长和部分“平台”法规意识淡漠,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也出现了一些“主播”以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吸引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行业健康发展。
因此,该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据了解,在抽查中,会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并重点监管。同时,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表演者,将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从事网络表演及其他营业性演出活动,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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