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产大鳄云南江东集团总裁刘文武。云南日报 图
7月6日上午,一则官方发布的重磅消息震动了昆滇地产界,昆明地产大鳄云南江东集团总裁刘文武被捕。
事实上,这消息前一天已经流出,7月5日,云南省检察院网站在“大案要案”栏目更新了一条信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文武决定逮捕》。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多次行贿的云南江东集团总裁刘文武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决定逮捕。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文武出事的消息在(地产)圈里已经传了很久了,他也确实很久没有露面了。”昆明地产界资深人士告诉小编,另和刘文武非常熟悉的人向本报透露,其实他接受调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江东集团近期颇为低调,但这一次是首度曝光这个消息。
代理律师:刘文武处于侦查羁押期
通报中指出“刘文武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多次行贿”,也明确了他是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检察院被立案侦查,但由于案件尚未审理,所以江东集团到底是为何行贿、行贿对象是谁,现在还不得而知。
7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刘文武的代理律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周泽。周泽透露,刘文武案最早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2天(自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2月30日),而后于2014年12月30日起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予以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0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又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后经侦查终结,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在被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2016年3月24日,刘文武被云南检察机关带回云南,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玉溪市检察院管辖。后又被玉溪市检察院反贪局以单位行贿罪立案,进行侦查,而在玉溪检察院立案侦查中,刘文武被玉溪检察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先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6月16日,玉溪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短信通知周泽,称该院已对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的刘文武报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周泽说,目前,北京检察机关移送云南,由玉溪市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起诉的刘文武案,已由玉溪市检察院诉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载明的强制措施是监视居住;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长达一年七个月。
而由玉溪市检察院以单位立案侦查的刘文武案,昨天办案人员已通知周泽律师移送审查起诉。而刘文武则在6月24日由云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
周泽说,目前的情况是,刘文武案一个部分处于法院审判阶段,一个部分还在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刘文武与妻子双方父母均已年高,均需刘文武与妻子共同承担赡养责任,且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