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校教职工自发收回学校遭遇百余警力抓捕
在河南省财政厅做出复函之后,河南省外侨办没有主动处理此事,郾城区政府更没有态度和行动。等了13年的刘志轩和学校的教职工们在屈辱、焦急等待之后,表示愤怒。
2016年6月29日,河南华侨电子学校向占用学校十几年的漯河市郾城区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郾城区实验高中送达了《关于重申收回我校资产的通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3]6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2016]3号文件精神,2016年5月30日,我校向你们送达了《关于收回河南华侨电子学校资产的通知》,并多次派人与你校商谈收回河南华侨电子学校资产问题。同时,我校还在漯河电视台、漯河日报播出、刊发了收回学校的《公告》。你校已经占用我校资产13年,在此期间,原郾城县政府并没有下发由你校占用河南华侨电子学校资产的文件。省侨办于2013年7月22日下发了与郾城区政府解除代管协议的通知,省财政厅于2016年2月4日下发文件,界定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是一所自筹自支的独立法人单位,但是,时至今日,你们既不搬出,也不与我校签订临时租赁协议,疑有继续占有之嫌,为此,我校重申:一、河南华侨电子学校的资产归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二、根据《公告》要求,请你校于2016年7月10日前,必须搬出河南华侨电子学校。否则,我们将采取特别措施维护侨胞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应费用,全部由你校承担。”
2016年7月6日,河南华侨电子学校向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递交了豫侨校字[2016]8号《关于收回我校资产采取特别措施的报告》:“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是一所由海外华侨及国内侨属投资创办的民办学校。1994年10月在漯河市孟南开发区征地动工兴建,1999年3月份,基本上完成了建校规划:总投资2800多万元,征地108亩,建筑面积43000多平方米,开设12个专业,配置了与专业相应的高标准实验设备,被评为‘花园式’、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5月8日,由于省外侨办个别领导的原因,在学校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刘志轩不知情也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省外侨办与原郾城县政府签订了代管河南华侨电子学校的协议。2003年5月16日,原郾城县政府个别人把河南华侨电子学校全部资产租赁给原郾城县职高(现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郾城职高又将华侨电子学校部分资产转租给他人使用,至今已达13年。2003年8月20日,原郾城县个别人伪造政府公文,将‘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更名为‘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销毁了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校牌。2006年5月8日,郾城区政府下发撤销《关于将“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更名为‘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并要求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怀帮助下,2013年7月22日,省外侨办[2013]61号文件解除了其与郾城区政府签订的代管河南华侨电子学校协议。2016年2月4日,省财政厅下发[2016]3号文件,界定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是一所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单位。根据省外侨办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5月以来,我校向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送达了《关于收回河南华侨电子学校资产的通知》,多次派人与他们商谈收回学校资产问题。同时,我校还在漯河市电视台、漯河日报播出、刊发了收回学校的《公告》。但是,时至今日,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既不搬出,又不与我校签订临时租赁协议,企图继续占有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是可忍,孰不可忍!为了维护我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兹定于2016年7月12日,近百名原校教职工和家属将强行进驻学校,依法收回由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非法占用13年之久的全部资产。为此,请求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以保障我校收回资产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7月12日,河南华侨电子学校教职工及其家属强行进驻本属于自己的学校,却遭遇了当地政府组织近百人的警力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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