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四川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条题为“确诊1例奖励350元”、鼓励提供精神疾病患者线索的消息,并列出了11条“行为异常人员”的“症状”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截图。消息发布后引发不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11条内容中,包括:第8条,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第9条,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第11条,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此外,部分网友担心,会不会有人为了爆料费随意举报,也有网友表示,是否符合11条中的任何一条内容将会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将接受强制治疗。
15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成都双流区卫生局精神科负责人询问此事。负责人安科长表示,“不是说符合1条或几条就是精神疾病患者,这11条内容只是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前期的一些初步表现,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安科长解释称,当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将会和举报者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保证对方不能透露被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同时,他们将给举报者提供50元奖金。随后,当地卫生部门会派人联系被举报者的家人或本人,争得被举报者家人或本人同意后,才会在保密的情况下,对被举报者进行精神疾病的鉴定。
而经鉴定后确诊为精神疾病患者的,会给举报者追加提供300元的线索费用。此外,会将鉴定结果告知患者家人,询问是否安排治疗,争得同意后才会对精神疾病患者展开治疗。
安科长补充,此前当地仅通过系统内部传达至各个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推广效果并不明显。“这次通过网络发布这11条排查内容,是希望大家能够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普及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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