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曹再发占用一片国有土地建起的房屋被拆除,留下一片废墟。
闹事后获赔180万
时任汝城县委政法委书记钟玉龙表示,他在广州那样闹,各方压力也很大
曹再发做“钉子户”没多久,房屋就被拆除。
2012年12月28日,项目施工队在曹再发家周围施工时,曹爬到自家三楼楼顶,往下扔砖块,造成三辆挖掘机不同程度损坏。后经施工单位初步估计,损失59万元。
施工队找曹再发夫妇理论,协商赔偿事宜。但就在曹再发出门后,施工队将曹再发的房屋拆除。
据曹再发后来向媒体透露,他们出门后拨打110,众人到派出所录口供。趁他家没有人之际,房屋被强拆,房内财物没有取出。
汝城县人防办党组书记兼长湖大道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朱忠宏曾对媒体表示,“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确定曹再发家房子被拆除不是政府主导的强拆。”
汝城县宣传部的情况通报则把这次的强拆定性为施工方与曹再发的矛盾纠纷。汝城县委、县政府支持曹通过律师诉讼处理。
随后,曹再发开始了维权之路。
2013年1月10日晚,曹再发和姐夫陈顺立一道,开车去广州。出发前,他给当地官员发短信,称要在广州中山大学和幼儿园制造血案。
据汝城县委宣传部介绍,当时这条短信被转交至汝城县公安局,随后又被转到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将信息发至教育部门,最后流传开来。
曹再发后来向媒体讲述,开车去中山大学的想法早就有,在房子还没拆除的时候,他就和指挥部的领导说,“你要跟我协商好,依法赔给我。如果你糊里糊涂地用非法手段,我就会把车开到中山大学去。”
扬言制造血案事件引起了广州全城恐慌,曹再发的寻人启事贴在街头巷尾。他则躲在地下车库,不敢轻易露面。2013年1月16日被找到时,他承认是想制造血案,“甚至连刀都买好了。”
这次,曹再发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立案侦查,此后被予以刑事拘留,当年2月21日被取保候审。
还有一件少被提及的事,曹再发去广州之前曾以母亲的性命为代价,向当地政府索要赔偿。
多位汝城县公务员回忆,2012年4月,曹再发带着母亲来到县政府办公楼,让县里满足他的赔偿要求,否则,他就让母亲从5楼跳下。在要求不被满足后,他独自离去,将母亲留在了县政府。
2013年取保候审后不到10天,曹再发再次前往广州,并于当年3月12日爬上猎德大桥,以跳桥为威胁,要求当地政府满足其赔偿要求,造成14小时的交通拥堵。
猎德大桥事件后,曹再发被广州公安机关拘留十天。但在这次出来的一个月后,他签下了与开发公司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与项目部的补偿协议。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记录,曹再发选择了征购方式的安置办法,一共获得630425元补偿款。
同时,曹再发与项目部达成赔偿协议,项目部不再追究曹再发损坏挖掘机的责任,并赔偿因拆迁造成曹再发屋内财产损失116.9575万元。两份补偿款相加是180万元。
2013年时任汝城县委政法委书记钟玉龙表示,“按政策他不可能获得这么多补偿。我们县当时的房价每平方米才1500多元,现在也才两三千。这个补偿要是让其他老百姓知道了,心里会怎么想?但是,当时他在广州那样闹,各方压力也很大,希望能把他的问题处理好,别这样闹了。”
拿到180万元后,曹再发和妻子朱孝云在两份协议书上都签字,并承诺作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征地拆迁一事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提出其他要求,不得阻碍工程建设,不得实施任何可能给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带来负面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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