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依据(2009)61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因过失导致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或者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被违法受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短评:法官太黑,畜牧职工真畜生!
惊闻巴石先生的《重庆荣昌:法官涉嫌参与畜牧局职工高利贷诈骗》一文,深感荣昌一些干部无法无天,流氓地痞,无恶不作;正事不干,邪事有余。一个地方的法院,在当地百姓心目中,代表最高的正义形象,也是当地老百姓最后的公正依靠,其实就是公平的最后救命稻草。可是竟然有法官利用职权参与放贷,伪造文书,欺蒙拐骗,坑害弱势群体。这样的法官还不黑?!还不是犯罪分子?!然而,重庆的薄王遗毒很深,官官相护,延续至今,老百姓何时是头?!
畜牧局职工本是管理监督畜类养殖,造福人类的美好职业。可是畜牧局职工不务正业,不养畜类,专害人类,干起以钱骗钱,高利贷欺诈,联合法官鱼肉百姓,欺压乡亲的活儿。这样的畜牧职工与畜牲何异?!
这些地方官员,职务不大,权力不大,但心狠手辣,危害极大,影响极坏!
十九大即将召开,老百姓期待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期待十九大能反腐倡廉,让人民当家做主,但如此恶吏依然横行霸道,得不到查处,老百姓何时能扬眉吐气呢?!
(评论人:廖曜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律师、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原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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