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
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甚至还要去买分。
不过,这个漏洞马上就要被堵上了!
因为从3月1日起,处理非本人车辆电子眼,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警察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3月1日起,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违法记录,需实名注册并绑定本人身份信息。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网络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绑定,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销分。
那么如何进行绑定呢?
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可通过易站通自助处理终端、微信、支付宝、邮政网点等渠道,绑定有两种途径: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手机上实名注册并绑定,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
区别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现场绑定,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机动车。
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那么面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
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到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据悉,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眼”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交警提示注意事项:
1、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
2、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
3、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4、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
5、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的不便。
怎么样,你明白了吗?
赶紧转给身边的司机朋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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