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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鹏渤水岸花城仍在收取燃气接口费,物价局称可实名举报

[日期:2014-11-28] 来源:www.cqfzb.com-法讯网  作者:孔思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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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涿州一新建小区仍在收取燃气接口费 物价局称可实名举报

    涿州一新建小区仍在收取燃气接口费物价局称可实名举报

涿州鹏渤水岸花城小区业主缴纳燃气接口费的票据。

武汉的吴先生向本网反映,他在涿州鹏渤水岸花城小区购买的一套房子这两天要交房,但要取新房钥匙,须先缴纳2700元燃气接口费。对此吴先生表示不解:“新房燃气接口费不是早就取消了吗,怎么涿州还在收?”对此,涿州市物价局解释说,按照有关规定,河北省新建商品房从2010年就不再单独向用户收取燃气接口费了,如仍有违规收费现象,可向物价局进行实名举报。

据吴先生介绍,他是武汉人,儿子在北京上班,因为涿州离北京比较近,交通也方便,所以2012年他就在涿州的水岸花城小区为儿子置办了一套房产。今年11月份,售楼处通知吴先生收房,他领钥匙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先缴纳2700元的燃气接口费。吴先生说:“据我所知,河北省早就取消收取燃气接口费了,怎么我们小区还把燃气接口费与交房取钥匙捆绑在一起,这不是逼着业主必须交钱吗?”面对吴先生提出的质疑,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按公司规定办事。

据了解,根据2010年《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涿州一新建小区仍在收取燃气接口费物价局称可实名举报

涿州鹏渤水岸花城G13楼外墙上明确标注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26日。

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河北省以及保定市的相关规定,民用商品房是否缴纳燃气接口费,主要看房子的开工时间,如果是2010年8月20号以后开工,则不用缴纳该费用。对于仍在违规收取燃气接口费的行为,业主可以拿着相关票据向物价局进行实名举报,物价局会依法进行处理。

吴先生说,他所购买的房子的楼体外墙上明确标注了该楼的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26日。他表示将向涿州市物价局进行举报,希望能早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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