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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骗千万因怀孕取保未定罪 法院称案子太多

[日期:2016-05-28]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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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骗千万因怀孕取保未定罪 法院称案子太多

江阴市法院。

一桩原本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诈骗案,在被告人怀孕被取保后,近两年未了结。

近日,江苏江阴市民顾小明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当地女子花建亚因诈骗1100余万元,于2014年8月被刑事拘留,后因怀孕取保候审,如今已近两年时间,案子仍未了结,涉嫌行骗者仍未被定罪追责。

其背后有何隐情吗?

高买低卖,蹊跷的“亏本生意”

“骗子也是讲究套路的。”顾小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花建亚早在2013年就开始谋划这个骗局了,且是瞄准身边的熟人下手。

花建亚是江阴市场承兑汇票贴现从业人员,和顾小明等人曾做过一些承兑汇票贴现的交易。

承兑汇票是银行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出的业务。一张承兑汇票,只要经过交易双方背书(经手公司加盖法人章和公司章)就可作为现金交易使用,无论中间经手多少家公司,最后持有者到期就可以直接去银行兑现。

不过,企业或个人若要提前获取这笔资金,就需要到银行贴现,银行会以一定的利率扣除利息,这就是贴现率及贴息。

一家企业申请承兑汇票比现金贷款要相对简单且利率较低,再加上易于流通的好处,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但是,当一些小公司、个体户急需现金,而去银行贴现的程序又相对比较繁杂时,他们往往会选择民间的票据贴现,这也就衍生出中介们做的“倒票”生意。

什么叫“倒票”?

简单来讲,就是低价进,高价出。打个比方,作为急需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当我们拿着一张出票金额为10万元整的承兑汇票去找中介贴现时,他们会扣除2000元贴息付给现金98000元,然后,他们再转向持有现金流的人或公司进行贴票,也就是再贴现,得到现金98100元。也就是说,中介从我们手里取得承兑汇票是100万扣除2000付给现金,然后再以票面价100万扣除1900的价格卖出。他们赚取其中的差价100元。

这样一来,不但小公司能拿到应急的现金,倒票的人也能赚得差价,“两全其美”。

实际上,无论哪一行业,中介扮演的角色都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但是,此案的主人公——花建亚做的倒票生意却是“不走寻常路”。

据顾小明介绍,花建亚是高价买入承兑汇票,再低价卖出。“她这是明显的赔本买卖,根本的目的就是取得信任后骗取更多的钱。”

事实证明,她的这种不赚差价、甚至两头吃亏的行为确实赢得了其他“倒票中介”的信任,无论是收票还是贴票,其他中介也都乐意与她进行票据交易。

不过,这种做法也没能持续多久。从2013年10月开始,花建亚“忧心忡忡”地告诉她的伙伴们,自己的公司需要增资、借用流动资金、认识的老板也急需周转资金等,并且承诺自己有渠道将承兑汇票全额贴现,有鉴于其“良好”的交易往来,顾小明夫妇等人总共“借”给她价值1100万余元的现金和承兑汇票。

然而,2014年8月底,当第一个人发现自己受骗报案后,顾小明等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被骗了,花建亚根本无力偿还他们“借”出去的现金和承兑汇票。后来,据检方指控,花建亚依据上述手法共向多人诈骗累计1100余万元。

案子近2年仍无结果

2014年8月29日,花建亚因涉嫌诈骗罪被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顾小明说,“短短几天就被放出来”的原因是花建亚怀孕了。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负责调查此案的江阴市公安局要塞派出所金永华警官向澎湃新闻确认,花建亚的确是因怀孕而取保候审。

2015年9月9日,江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因涉嫌诈骗罪,2015年9月9日,公安机关将花建亚向江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并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今年3月21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截至目前,此案仍没有开庭的消息。

顾小明对澎湃新闻说,从2014年8月29日至今,快两年时间了,“为什么案子一直没办呢?”

对此,金警官表示,这个案件的确很复杂,“我们当时也调查了很长时间,不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取保候审等,也都是按照程序在走”。

主审此案的江阴市人民法院蒋正光法官告诉澎湃新闻,此案还在看材料的过程中,尚未排上。他提到,最近手上案子太多,估计得等些时候。若有任何消息,法院肯定会第一时间通知顾小明等当事人。

讨债反被打

顾小明还称,在花建亚取保候审期间,顾小明等受害者曾前去她家讨要说法,“想把钱要回来”。但没想到,“钱没要到,人却被他们给打了一顿”。于是,顾小明等受害者再次报警。

2015年11月24日,花建亚的丈夫(吕永强)和公公(吕忠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提起公诉。当年12月28日此案开庭,目前仍未宣判。

据江阴市法院相关人士转述,主审此案的庄建定法官表示,今年1月本来想让双方当事人就此事达成和解,但是顾小明等人不愿拿赔偿金,“因为觉得拿了赔偿金,(被告)就得判缓刑”。

庄法官说,此案只能目前暂停,可能要等花建亚诈骗案审判后,再对此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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