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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管局原副局长之妻非法占地建度假村

[日期:2016-08-16] 来源:www.cqfzb.com-法制晚报  作者:杨国华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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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管局原副局长之妻非法占地建度假村
                      事件还原 国土局长摁下违法占地案

保定中院裁定书显示,2008年4月,王某与他人合伙,未经当地国土局批准,擅自在河北省承德市双峰寺镇三道河村七组的集体土地上开了丽元山庄生态旅游度假村。

丽元山庄股东于某作证称,山庄是森农公司开发的,王某是法定代表人,她是时任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兼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政委刘某的妻子。

根据承德市双桥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李某的说法,2009年,有人到承德市国土局反映森农公司非法建房,双桥区国土局负责调查,但因为“一直找不到丽元山庄的负责人”,案子就放下了。

双桥区国土局副局长韩某也作证说,2009年,他曾让执法检查股调查过丽元山庄非法占地的事情,但法人代表找不到,查不下去。

实际上,丽元山庄的法人代表是找得到的。双桥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赵某作证称,他负责调查丽元山庄违法占地事件,其间发现丽元山庄占地面积达20多亩,他当时找到了丽元山庄的法人代表王某,但她“态度很硬”。

他向局长孙某汇报了情况。裁定书显示,承德市国土局副局长孙某于2011年5月到双桥区国土局兼任局长。过了一段时间,孙某让他到办公室去一趟,在局长办公室里他再次见到王某。

根据承德市国土局规定,森农公司违法占地一事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赵某称,其曾向孙某提出移送警方,得到的回复是等协调。后来,赵某又向孙某问起此事,还追问为什么公安局没把国土局的案卷拿走,得到的回复是:卷先放在队里,王某的丈夫刘某是领导,不用担心。

根据制度,这件事还应该在局长主持下会审。但双桥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韩某作证说,他向孙某提出过,但孙某说知道了,后来就没下文了。

不移交案件自称考虑同乡关系

孙某口中的刘某到底是谁?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记者调查发现,“刘某”全名为刘军臣。2011年6月14日,河北公安交管网发布消息称,刘军臣任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党委委员、书记,主持高速交警总队的日常工作。同时担任政委的刘军臣表示,努力推进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新华网报道,2012年7月4日,河北省交管局副局长,高速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政委刘军臣做客该网,与网友谈“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打造群众满意放心路”。这证明至少2011-2012年间,刘军臣一直担任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政委。

被抓后,孙某交代出实情:他和刘军臣是老乡,在任期间他接到刘军臣的电话,称森农公司是妻子王某和别人合开的公司,希望他帮忙抓紧时间给丽元山庄补办用地手续。

尽管明知森农公司的违法占地情况已被监控卫星拍下,此案是河北省国土厅督办案件,在省国土厅有备案,违法占地面积已超过10亩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孙某仍未将案件移交,还一直在帮刘军臣办手续。

上述内容,与刘军臣的证言一致。孙某说,如果刘军臣没给他打电话,他肯定会把这个案子正常移交公安机关。他当时是考虑到自己和刘军臣的同乡关系,以及刘军臣在当地的影响力。

他还承认,自己曾找刘军臣办过私事。一次,他和家人开车外出旅游被高速交警查处,就是联系刘军臣解决的。

局长为帮山庄征地而弄虚作假

孙某交代,他曾告诉刘军臣,得先经过处罚程序和土地征用程序才能补办合法手续。刘军臣同意,并向孙某催办。

为了通过处罚程序,2011年5月20日、27日,孙某分别签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丽元山庄作出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按每平米10元标准罚款的行政处罚。

双桥区国土局履行完处罚程序后,便开始走土地征用程序。但在向河北省国土厅上报的过程中,省国土厅提出,材料中缺一份公安机关对丽元山庄违法占地的立案证明。

根据刘军臣的证言,他了解情况后给双桥区公安局的一位领导打了电话,在公安局办出了所谓的“立案证明”。

随后,河北省国土厅批准了丽元山庄的征地手续。

根据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赵某的证言,该局对森农公司的处罚决定书中,写明的处罚面积是14466平方米。为了帮森农公司多征地,局长孙某让其另外制作了一份处罚决定书,把面积改为了20666平方米。

孙某事后承认,两份处罚决定书的案号相同,完全是为了帮森农公司征地而弄虚作假。

司法处理

国土局长终审获刑1年2个月

2015年1月22日,孙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被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2月15日被执行逮捕。

2016年3月23日,保定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刘某、王某被另案处理。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出现。专门承办土地、拆迁类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告诉记者,该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此案,赵健解读称,孙某和刘某是同乡、刘某找孙某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两人合谋出具假的公安立案证明、篡改案件移送及结案时间等事实,能够证实孙某具有徇私舞弊的故意和行为。

双桥区国土局已于2015年2月10日将森农公司违法占地案移送至双桥区公安分局,移送书载明森农公司违法占地9209平方米,已经超过10亩,森农公司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就负有移送相关司法机关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孙某具备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要件。

赵健表示,对徇私舞弊的国土系统官员进行刑事追责,可以对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现象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解决一些土地、拆迁纠纷矛盾。

高速交警总队书记被双开

至于王某和其丈夫刘军臣,目前已被另案处理。

2015年02月11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日前,河北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刘军臣(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5年12月18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军臣(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29日,河北省纪委宣布,其对刘军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军臣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其他公司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刘军臣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事件后果

村主任称山庄破坏土地

据了解,丽元山庄度假村距离避暑山庄很近,开车只需要15分钟。

丽元山庄股东于某作证说,丽元山庄2008年开始建设,2009年6月份山庄又在六间仿古房子半山腰盖了三层楼房,同时将楼房对面的小广场地面及山庄内的环山路面硬化,建了一个水塘、一个假山、一段上山的长廊、一个亭子,2009年11月份楼房盖好对外承接游客住宿、吃饭。

双峰寺镇三道河村村主任隋某反映称,2008年4月于某陆续从双峰寺镇三道河村村民手中流转40亩山地,到后来有100亩左右建丽元山庄。

这些土地有林地、耕地和荒山,丽元山庄建了一排大棚,还有饭店、假山、水塘、楼房,还修了一条8米宽的马路,具体办没办审批手续不清楚。盖建筑物要在山上挖、刨、硬化路面,破坏了土地。

通过携程、艺龙,《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记者查询到当下丽元山庄的订房信息并致电咨询。山庄工作人员称度假村仍在营业,是四星级酒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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