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村主任,贪腐过亿元。”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陕西西安发现的一个基层“巨贪”案例。近年来,在纪检和检察院等反腐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地方涉及村官腐败的案件呈逐年上涨趋势,涉案金额屡创新高,且腐败花样不一,折射出惩防基层“蝇贪”治理之迫。
村干部贪腐过亿两委会“沦陷”
东滩社区是西安市南郊一处城中村社区,由原东滩村村委会改制而来。2014年底,社区主任于凡因为巨额贪腐被西安市雁塔区纪委立案调查。这一案件始于2011年东滩村的改制。当时,东滩村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畴。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按政策村里留有130亩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主导开发,利益由村民共享。
自30多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后,近10年经营,于凡把持了东滩社区的大小事务。土地开发,首先要选择开发商。于凡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
在纪检机关的调查中,于凡这样交代:“村里的生活依托地不需要招拍挂,开发商可以省去很大一笔买地资金。当时西安楼市一路看涨,很多企业都盯着这块地,在这儿盖楼,只需给村民补偿一部分房子,剩余部分转手就能赚一个亿。”
“开发商在这块地上获利更大,我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于凡说,土地所蕴含的巨额利益,让他觉得有了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资本。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一家开发商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
在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于凡再次提出,必须将价值数千万元的部分工程交给自己承揽,且费用远高于市场价格。之后,他再将工程转包出去,攫取巨额利润,涉案金额累计高达1.2亿元。
雁塔区监察局工作人员说,这起案件涉案人员级别低,一次性索贿金额却如此之高,令纪委办案人员大为震惊。今年3月,经雁塔区纪委研究决定,于凡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为了减少阻力,于凡还曾怂恿开发商通过赠送干股、帮助偿还借款、直接给付现金等方式,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让他们和自己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村两委会8名干部集体“沦陷”,被立案审查。
地头蛇贪心不足症结何在
“我的地盘我做主”,在于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东滩村一些村民说,于凡平时为人比较霸道,在村里说一不二,没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就连党支部书记都要“让他三分”,基层党组织几乎被他“架空”。
“基层社区村组干部职务虽小,但权力不小,特别是近年来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涉及投资金额大、工程项目多,面对巨额利益诱惑,往往铤而走险。”雁塔区纪委宣教室负责人赵澎涛分析说。
记者还发现,村干部贪腐现象,尽管程度不同、手段不同,近年在基层却有一定普遍性,有的甚至存在“延续性”。去年陕西省延安市纪委查明,延安市吴起县白豹镇许岔村原支部书记张生有违规为家属和他人办理低保,在管线建设工程中收取好处费;伪造学历证书取得村医资格,骗取村医补助金。许岔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宪银,挪用征地补偿款。许岔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胜宝,现任党支部书记史纪昌等人,在本村管线工程中收受好处费。
“为什么一些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会出问题?说到底和个人的素质分不开,在很多方面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没有真正把自己看作人民群众的公仆。”陕西省石泉县池河镇党委书记胡先武说:“加之前几年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有的人就认为,当村干部划不来,要么就利用手中的公权,多少要捞回来一点。”
对此,陕西省汉阴县涧地镇党委书记冯尚生表示,在一些地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报酬过低,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当村干部至少要具备三点,张口能说,遇到复杂的问题能处理,在村里有较高的威信。因此村干部可以说都是村里的‘能人’,一年挣五六万元,是很轻松的。”冯尚生说:“但被选为村干部后,只有一两万元,还要办公、坐班。报酬和能力不成比例,他难免就会心理扭曲了,人家找办事给送点,他就感到满足。”
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认为,导致部分村干部贪腐的主要原因,一是民主选举被扭曲,农村家族势力左右着民主选举,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势力,“称霸”一方;二是村务不公开或公开走过场;三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制约,权、钱、账一人独揽居多;四是村级领导素质偏低不团结居多,导致村民得不到实惠,怨声载道,上访告状不断。
制度监督下基层反腐新常态
据陕西省石泉县纪委书记王仁康介绍,2014年至今,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4件,涉及村级199件,占信访总量的41.1%;处置问题线索482件,涉及农村干部269件,占55.8%;给予党政纪处分269人,其中农村干部133人,占49.4%。
王仁康说,这些数据反映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现象信访量大、查处量大的特点。因此,防治村干部贪腐必须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顺应基层反腐新常态的现实选择,是密切党和干部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对村干部的保护。
戴秀英指出,国家要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管,让纪检力量下沉到乡村。把村级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笼子里,从根本上扭转“村干部大贪”现象。完善镇村督促指导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基层组织的指导、监督、管理,帮助村委建立健全规范化、操作性强的村民自治条约,指导村集体设立村监事会,建立镇、村委会干部违规操作责任追究机制。
多位乡镇干部表示,在遏制村干部腐败方面还需要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从制度层面解决村干部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好和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现象。严格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干部离任和在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查处。
同时,还要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村级政务、财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全程监督;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培训教育,通过安排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和村民代表评议,加强对村干部的权力滥用监督,压缩村干部的腐败空间。
基层反腐“三大宝”:大数据 传压力 标准化
——地方防治“蝇贪”模式探索
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群众对“身边的腐败”感受更为痛切,而此类案件的易发高发,不仅侵害群众利益,也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记者近期走访发现,针对基层反腐,陕西探索进行大数据分析、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标准化建设,以三项创新为核心,以问题破解为导向,综合施策治理基层腐败。目前,在陕西各地这一模式已取得一定成效。
去年以来,在反腐持续推进的基础上,陕西省针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谋划部署,主动创新思路,强化落实措施。据陕西省纪委统计显示,2015年以来,陕西全省查处此类问题41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78人,移交司法242人。去年查处问题同比增长204.7%,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战果”,得益于陕西自上而下不断探索的反腐新举措密不可分。
举措一,构筑“大数据”分析监控模式。据陕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介绍,针对基层反腐,陕西省制定出台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督查制度,统一制定了专门工作报表,乡县市定期逐级报送,直接掌握全省1312个乡镇纪委、464个乡镇办案协作区、112个县级纪委的办案情况。
在陕西省纪委,记者看到,仅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表就有8类。每个案件清晰记录调查对象、反映问题、查处情况、主办部门等内容。每个季度,陕西省纪委还会对个市、县、区查处案件进行统计、对比,得出在全省的指标、名次、占比,乡镇查案数量、自办案件比例、“零查处”乡镇、处理人数等各项数据一目了然。这些信息还会及时反馈给地方。
李献峰说,通过构筑“大数据”视野,督促基层乡镇、县区纪委都动起来,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破解基层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举措二,压力层层传导,坚持问题导向。在翔实统计数据、科学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省市县纪委针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发力,在把纪律关口前移的同时,还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力度。“仅2015年,陕西省纪委就两次对全省120多个县乡进行专项督导,并把督导结果向各地通报,点问题由县乡归结到市区,晒不足直至县区乡镇。”李献峰说。
陕西省安康市纪委书记陈俊哲说,在安康,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我们每个市纪委常委包抓一个县,直接到县、乡镇看存在哪些问题,哪些安排没有落实到位。这样的下沉,不看,就是发现问题。每个问题形成督办单,直接发给县委书记,要求定期解决汇报。”
陈俊哲说,去年曾有一个镇大半年没有办案,市纪委副书记下去后发现这一问题,就启动了问责机制,全市通报批评,镇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没有尽到职责,我们就要问责。震动之下,压力马上层层传导下去。原有怕得罪人、不敢办案的情况,得到扭转。”
举措三,标准化、专职化,办案流程全规范。陕西鼓励和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和干部聚焦主业,努力实现专职化。部分市已经出台乡镇纪委干部专职化意见,实行配备乡镇纪委专干。陕西全省乡镇纪委书记实现专职化的比例由53%提高到67%,配备纪检专干镇比例由47%提高到61.9%。
与此同时,基层还不断探索推进标准化,实现规范化。安康市10各县区140镇办已全面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实现“全覆盖”。乡镇案件办理也按照受理举报、初核、立案调查,至下发处分决定、送到本人和单位、立案归档等一整套规程操作。
在汉阴县、岚皋县、石泉县等地的乡镇,记者看到,乡镇不仅已经完全落实纪委专职化要求,而且还设立有独立的纪检专干。同时,办案场所、设备一应俱全,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谈话室统一为独立软包,并配有监控设施。
部分乡镇表示,过去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谈话、办案场所标准不一,影响了办案水平。现在这些障碍不存在了,办案的水平、质量都有明显上升。
“我们的这些做法,在全国也属于高标准的创新。我现在很有底气地讲,安康的10个县,140个乡镇,案件查办一个档次,没有那个乡镇零办案,没有那个乡镇案子查处不到位。”陈俊哲说。
在基层,针对“微腐败”,各地还争先探索创新切合实际的腐败惩治办法。石泉县就出台《石泉县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石泉县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办法》,开出了9项纪律规矩的负面清单。对村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视情节扣除相应绩效补贴,以严肃问责倒逼基层党员干部依规办事、秉公处事。
石泉县纪委书记王仁康说:“我们尝试将纪律与报酬挂钩,对村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视情节分别按10%、20%、30%、50%、100%五个档次扣除绩效补贴。使其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经济利益必受影响,促使其权衡得失‘不想腐’,有效增强了纪律处分惩戒的实效性。”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王海鹰、齐雷杰、姜辰蓉、覃星星、徐海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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