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委共同颁布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将于2017年起正式实施。依照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立方米,较国标GB18483-2001中浓度限值2.0mg/立方米收严了一倍。
此前,天津市《2016年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制定《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受气候影响,夏季空气污染中PM2.5污染减轻,臭氧污染问题却越发突出,已成为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针对臭氧污染的防治措施也在各地快速展开。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相对于PM2.5,臭氧的成因更复杂,治理的复杂性也更大。臭氧污染最终可能会造成光化学烟雾,对人体危害会特别大,需要引起重视。
餐饮业油烟排放红线限值1.0mg
赶走了看得见的雾霾之后,并不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已结束,还需要关注看不见的臭氧污染。
2016年7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2,同比上升8.3%;达标天数23天,同比减少2天;达标比例为74.2%,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
特别是进入夏季以后,天津已多月出现臭氧超标,反映出了天津市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必要性、紧迫性。
2016年1月19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第八次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将臭氧污染防控作为2016年清新空气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其中,餐饮油烟治理是臭氧污染防控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记者注意到,在PM2.5污染仍让很多地区苦不堪言的情况下,如此高规格地强调臭氧污染防治并不多见。
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对于国标而言,有三个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油烟排放限制加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立方米,较国标收严了一倍;其次增加了无法获得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时,基准灶头数与就餐座位数的折算关系;最后,“标准”的出台将为执法提供依据,提出餐饮单位的集排气系统和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记录的要求。
经相关部门测算,新标准实施后,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需要满足1.0mg/立方米限值要求,估算每年天津市可削减约272吨油烟污染物。油烟污染物的削减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对臭氧污染防控起到积极作用。
实际上,天津市“夏病春治”的防控夏秋季节臭氧污染工作在今年年初已然开展,在4个月时间里,新增完成1104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已累计完成5881家。
按照部署,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紧密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企业排污监管、餐饮油烟治理等20项措施精准治污,确保天津夏秋季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臭氧污染从“隐身”到“现形”
与PM2.5相比,看不见、闻不到的臭氧污染一般发生在“蓝天白云”的晴天,尤其是在夏秋两季的高温、强光辐射的作用下,城市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较容易生成臭氧。
国家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7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中,相对于PM2.5等污染物浓度状况的改善,多地已经出现臭氧污染“告急”的现象。
数据显示,7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臭氧超标率分别为34.2%、21.2%、15.1%,且分别同比升高9.4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8.3个百分点。
从今年上半年的空气质量状况来看,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已经出现了臭氧浓度同比上升的现象。与之相对应的是,越来越多的地区将大气污染治理的焦点从单一的PM2.5转向兼顾臭氧。
目前,除了天津外,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兰州、贵阳等多地也已纷纷开展针对臭氧污染防治的狙击战,对象包括: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排放、机动车排放等。
在马军看来,形成臭氧来源的因素比PM2.5更多,治理过程也会比PM2.5更复杂,主要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有关,还有就是阳光照射,夏季不是雾霾季,阳光更强,更容易形成臭氧污染。“氮氧化物主要的排放是燃烧,包括燃煤、工业燃烧、机动车燃油、燃气等,挥发性有机物来源主要石油化工,还有餐厨,喷漆、印刷油印材料等”,马军说,如果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削减不一致的话,臭氧污染可能会进一步上升,控制臭氧污染较为复杂。
实际情况是,在臭氧污染的控制,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方面才刚起步,多数城市并未做有关排放源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监测工作。不过,在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方面已经在起步,包括北京、天津、上海、辽宁等多地已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工作,且征收范围在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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