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21岁男子带11岁幼女“私奔”6天6夜 称真喜欢她

[日期:2016-07-23]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广告联系电话/微信:15652113111

21岁男子带11岁幼女“私奔”6天6夜 称真喜欢她

涉嫌拐骗儿童的阿勇后悔不已。

“将来我出去了会找她,我喜欢她,我要和她在一起。”说这句话的时候,审讯室里一直低着头的阿勇(化名)抬起头来,声音也不自觉大了许多。阿勇带着年仅11岁的“女友”离家“私奔”,在亲友协助下四处躲藏,直到19日凌晨被警方抓获,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刑拘。

南国都市报记者 徐培培 实习生 蒙俊权 陈肖 文/图

糊涂的玩笑

“等她长大后给你做老婆”

阿勇今年21岁,来自云南昭通,跟着家人来海南打工多年,住在海口桂林洋。

1年前,阿勇家来了一户邻居,巧的是,两家人在云南的老家也算是邻居。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乖巧可爱的邻家女孩小燕(化名)进入阿勇的视线。闲暇之余,两人经常一起玩。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亲密了,还通过聊天的方式不断拉近距离。

“你们感情那么好,等她长大了给你做老婆吧!”小燕的父母不会想到,成年人之间的一句玩笑话,阿勇却当了真。

几乎没人知道在什么时候,阿勇已经把这个小他10岁的女孩当成了他的女朋友,节假日两人四处游玩。在小燕父母眼里,那就是大人带孩子玩,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而阿勇却早已向小燕许下山盟海誓。

糊涂的决定

他带着她离家租房住下了

7月13日下午,放暑假在家的小燕找到阿勇,说要出去玩。阿勇想都没想就带着她去了白沙门公园。当时,小燕还给家人打电话说:“哥哥带我出去玩了。”

两个人彻夜未归。心急如焚的小燕父母14日收到女儿发来的一条短信称“我们已经离开海口了。”随后,小燕父母拨110报警。

其实阿勇和小燕并没有离开海口,而是去了阿勇在演丰镇的亲戚家,在亲戚的帮助下在海口兴丹路一带租房住下,对外称是“兄妹”。

无论是阿勇还是他的亲属,都曾接到警方的电话,民警明确告知了各种利害关系,但他们都置若罔闻。原来,在阿勇老家有个风俗,青年男女的爱情遭父母反对时,可以选择“私奔”,躲一段时间后,双方父母一般就会妥协。

糊涂的爱情

“我后悔,但真的喜欢她”

阿勇的哥哥、舅妈给他提供了2000多元的支持,并多次混淆警方侦查视线,一再协助阿勇和他的“女友”东躲西藏。

19日凌晨5时许,警方根据线索,在兴丹路的出租屋内找到了阿勇和小燕。小燕说,这些天,由于担心父母打骂,加上阿勇对她特别好,才没有要求回家,还编造了“已经离开海口”的谎言。

阿勇说,他现在的梦想就是等小燕长大了,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好好保护她。他说,小燕不是一个没想法的小女孩,她对将来有规划,她想开一家美容院,而他,以后要更加努力地赚钱,攒钱,帮助小燕实现当上美容院老板娘的梦。“我做错了,我后悔,不该这么冲动,但我真的喜欢她,没有伤害她。”

经法医鉴定,小燕处女膜完整。

无奈的后果

他们涉嫌“拐骗儿童罪”

“以欺骗、引诱或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涉嫌拐骗儿童罪。”美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王友进介绍,目前,阿勇及他的哥哥李某林、二舅妈王某桥被刑事拘留,四爷李某令被依法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表示,任何地方风俗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民警已经明确告知利害关系的情况下,阿勇还是带着小燕东躲西藏,其亲属一再教唆,这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民警称,在这个案例中,坚持“喜欢一个人没有错”的阿勇,没有和小燕发生性关系行为值得肯定,这也是保护了自己。如果明知女方年龄不满14周岁还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涉嫌强奸。

(南国都市报)

本文地址:http://www.zfxw.com.cn/Shehui/2016-07/4625.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赏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2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