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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受处分后回应:虽不知情,但应承担主体责任

[日期:2016-09-12] 来源:www.zfxw.com.cn-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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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受处分后回应:虽不知情,但应承担主体责任

贾康。 东方IC 图公开资料显示,贾康出生于1954年7月,湖北武汉人,先后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1985年开始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

由于下属组织公款旅游,知名经济学家贾康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通报。

9月9日晚,贾康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首度回应这一事件。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2016年8月18日,财政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

其中,中国财政学会下属县级财政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程永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购置纪念品,违规发放劳务费,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其所担任职务,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康、副主任委员贾杰被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贾康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我虽不知情,但承担主体责任。今后要对此类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高度警惕,防患未然。”

贾康表示,自己受处分,源于其担任主任委员的中国财政学会县级财政研究会在满洲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培训期间,安排了看国门、草原的公款旅游。

2001年5月,贾康出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该所历史上最年轻的所长。2014年8月,年满60岁的贾康卸任所长一职。

此外,贾康还是全国政协委员,而财政部中国财政学会县级财政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他的兼职之一。

2010年1月8日,贾康曾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高培勇教授,共同为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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